东方日升: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史占中)

来源:深交所 2016-02-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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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方日升”)的独

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发挥独立董

事作用,重点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和公司整体利益。现本人就 2015 年履职

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2015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股东大会 3 次。

2015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次数 共3次

姓名 职务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

数 未亲自出席

史占中 独立董事 3 0 0 否

2、董事会出席情况

201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3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了公司各次董事会,认真仔

细审议了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发表了相关的审议意见,作出了独立、客观、公正

的判断,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2015 年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如下:

2015 年度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 共 13 次

姓名 职务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

数 未亲自出席

史占中 独立董事 13 0 0 否

本人对本年度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进行了详细的审议,并且认

为公司两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15 年度提交董事会审

议表决的所有议案,全部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5 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15 年 02 月 05 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本人对公

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为子公司东方日升(澳大利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5 年 03 月 10 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本人对公

司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5 年 04 月 02 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本人对公

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事项为:

1)关于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2)关于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

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东方日升新能源(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

立意见;

5)对公司 2014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6)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涉及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9)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林海峰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独立意

见;

11)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5 年-201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12)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4、2015 年 05 月 17 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本人对公

司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5 年 05 月 29 日, 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本人对

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5 年 07 月 01 日, 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本人对

公司关于为子公司东方日升(宁波)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

7、2015 年 07 月 22 日 ,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本人对

公司发表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

8、2015 年 08 月 07 日 ,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本人对

公司关于为子公司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为子公司东方

日升(宁波)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15 年 08 月 14 日 ,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上,本人对公

司关于首期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向首期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15 年 12 月 23 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本人对

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为子公司东方日升(宁波)进出口有限

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

管理委员会、审计管理委员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战略管理

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了战略管理委员会会议,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

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项目投资决策是指公司对具体项目是否进

行资本投资做出的抉择,是从项目筛选、立项、可行性研究到投资合同签订的全

过程决策。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章程》

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章程》

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其

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

查。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5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机会,主动向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资料,

并及时关注外部环境和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

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

议。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工作。

2、经营管理方面的工作。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关注公司生产经营

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

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

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账册、会议记录等,利用

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

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

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

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及证监会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

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

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15 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将继续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继续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不断加强学习证监会、深交所等有关规定和文件,利用专业知

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贡献力量。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

史占中

2016 年 2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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