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龙地产: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金额超出预计金额情况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2-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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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159 股票简称:大龙地产 编号:2016-006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金额

超出预计金额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公司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发生的日

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发挥公司与关联

人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此次交易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5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需要,预

计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中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类总金额不超过

1,000 万元。

由于 2015 年下半年公司建筑施工业务新增项目导致材料采购量

较年初预测增加,经公司财务部初步统计,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中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类实际发生金额超出原预计金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2016 年 2 月 22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金额超出预计金额情况的议

案》,关联董事马云虎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由于本事项涉及的超出

金额未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5%,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黎建飞先生、王再文先生、张小军先生对上述关联

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意见如下:

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较年初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超出部分

均属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

生产经营的需要,发挥公司与关联人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超

出部分关联交易是在遵循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交易原则,依据原约

定的定价政策、结算方式等条款的基础上进行的,是预计内的日常关

联交易的延续和新增,交易方式和定价原则未发生变更,交易公允合

理,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未导致资金占用和公司利益损失,

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日常关联交易实际金额超出预计金额的情况

单位:万元

交易 原 2015 年 实际发 超出

关联方 原因

类别 预计金额 生金额 金额

年内新增建

北京市大龙物资供销公司 筑施工业务

向关联人购

北京大龙东升门窗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1,000 1,831.40 831.40 导致原材料

买原材料

北京大龙供热中心 需求较年初

预测增加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单位:万元

注册 法定代 关联

名称 注册地 主营业务

资本 表人 关系

销售黑色金属材料、建筑材料、 受同一

北京市大龙物资供 北京市顺义区西

2500 廉佩成 木材、五金、交电、化工产品、 股东控

销公司 二环路二中北侧

日用杂品、土产品、汽车配件。 制

生产橡塑制品、塑料制品、铝合

金门窗、塑料门窗;制造金属门

北京市顺义区仁 受同一

北京大龙东升门窗 窗、金属制品(不含表面处理作

2000 和地区警校路东 潘宝军 股东控

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业);普通货运。 专业承包;

侧 制

技术开发;销售橡塑制品、塑料

制品、铝合金门窗、塑料门窗。

许可经营项目:供水

北京市顺义区仁 受同一

一般经营项目:供热、技术开发、

北京大龙供热中心 500 和地区顺西路 22 缐杰峰 股东控

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号 302 室 制

销售仪器仪表、五金。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均由交易双方根据“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市场

原则,按照一般的商业条款签订协议,公司采取书面合同的方式与关

联方确定存在的关联交易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其定价政策:国家

有统一收费标准定价的,执行国家统一规定;国家无统一收费定价标

准但当地有统一地方规定的,适用当地的规定;既没有国家统一规定,

又无当地统一规定的,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没有上述三项标准时,

依据提供服务的实际成本,确定收费标准。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

价格为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交易的、协商一致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相对于各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

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

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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