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德红外: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2-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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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16WHA20170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15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执行了鉴

证工作。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

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

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

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

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

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

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

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

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 2015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

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一六年二月二十二日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15 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2015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505号)核准,公司于2010年7月5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750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2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50,000,000.00

元,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扣除了承销费、保荐费74,500,000.00元后,

于 2010 年 7 月 8 日 分 别 汇 入 公 司 指 定 的 汉 口 银 行 洪 山 路 支 行 ( 人 民 币 账 户 )

1,219,420,000.00元、中国农业银行武汉鲁巷支行(人民币账户)95,060,000.00元、兴

业银行武汉光谷支行(人民币账户)561,020,000.00元,三个银行账户共计转入认股款人

民币1,875,500,000.0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4,221,422.43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1,851,278,577.5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验证,并于2010年7月9日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10]第171号《验资报告》。

根据《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第二章第六条的规定,“上市公司

因募投项目个数过少等原因拟增加募集资金专户数量的,应事先向本所提交书面申请并征

得 本 所 同 意 。” 公 司 经 深 交 所 同 意 , 从 汉 口 银 行 洪 山 路 支 行 ( 人 民 币 帐 户 ) 转 出

100,000,000.00元到中国民生银行武汉光谷支行,并分别与四家银行和保荐机构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0年12月28日,财政部发布财会[2010]25号《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

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生的广告费、路演

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根据该文件要求,公司于2010年末对发行

费用进行了重新确认,将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等费用4,370,867.40元从原发行费用

计入当期损益,最终确认的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94,350,555.03元,最终确认的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1,855,649,444.97元。

对此事项,公司已进行相关账务调整,2011年3月11日,股份公司从流动资金银行账

户转入汉口银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001011000061198)4,370,867.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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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15 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二)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449,828,655.73元。根据股份公司2010年第一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7,425,747.95元, 置换事项及置换金额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

了中瑞岳华专审字[2010]第1743号专项核查报告。

(2)募集资金超额部分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10年8月2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利用部分超募资

金偿还银行贷款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归还银行贷款200,000,000.00元,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00.00元。

根据公司201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股份公司使用超

募资金90,000,000.00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公司2011年10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股份公司使用超

募资金150,000,000.00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股份公司2012年7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

超募资金280,000,000.00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股份公司2013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20,000,000.00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股份公司2013年4月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

募资金240,000,000.00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实施“红外焦平面探测器产业化项目”。

根据股份公司2014年1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14年1月29日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7,345,600.00元用于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

根据股份公司2014年1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14年1月29日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20,000,000.00元用于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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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15 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根据股份公司2014年4月1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14年5月6日2014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80,000,000.0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

股份公司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3)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根据股份公司2013年2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用最

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股份公司于2013年2月28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4亿元向招商银行东湖支行购买了人民

币“点金公司理财”之岁月流金55754号理财计划;该理财产品已于2013年6月3日到期,

本金400,000,000.00元和收益4,841,640.00元已如期到账。

股份公司于2013年2月28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0,000.00元向汉口银行水果湖支

行购买了人民币机构保本13001期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3年8月30日到期,本金

100,000,000.00元和收益2,193,972.60元已如期到账。

股份公司于2013年6月5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0,000.00元向广发银行武汉东湖

支行购买了“名利双收”人民币理财计划,该理财计划已于2013年12月23日到期,本金

300,000,000.00元和收益7,103,835.62元已如期到账。

股份公司于2013年7月1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0,000.00元向招商银行购买点金公

司理财之人民币岁月流金51358号理财计划。该理财产品已于2013年8月20日到期,购买该

理财产品的本金50,000,000.00元和收益376,712.00元已如期到账。

股份公司于2013年9月4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60,000,000.00元向汉口银行购买了人民

币机构保本13002期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3年12月2日到期,本金60,000,000.00

元和收益658,356.16元已如期到账。

公司于2014年1月13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0,000.00元向广发银行购买“广赢安

薪”高端保本型(B款)理财计划对公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5月9日到期,购买该理

财产品的本金200,000,000.00元和收益3,495,890.41元已如期到账。

公司于2014年1月13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0,000.00元向汉口银行水果湖支行购

买了人民币机构保本14001期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3月31日到期,购买该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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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15 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产品的本金100,000,000.00元和收益1,223,561.64元已如期到账。

经公司2014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

品,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公司于2014年4月11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121,800,000.00元向广发银行购买“广赢安

薪”高端保本型(A款)理财计划对公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5月12日到期,购买该

理财产品的本金121,800,000.00元和收益558,611.51元已如期到账。

公司于2014年5月16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48,000,000.00元向广发银行购买“广赢安

薪”高端保本型(B款)理财计划对公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9月22日到期,购买该

理财产品的本金48,000,000.00元和收益763,397.26元已如期到账。

经公司2014年9月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4年9月19日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理

财产品(发行主体包含商业银行及商业银行以外其他金融机构),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

亿元。

公司于2014年9月26日运用超募资金49,000,000.00元向广发银行购买“广赢安薪”高

端保本型(B款)理财计划对公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12月31日到期,购买该理财

产品的49,000,000.00元和收益657,271.23元已如期到账理财专户,于2015年1月7日到账

募投专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鲁巷支行)。

(三) 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已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964,600,003.68元。2015年度使

用募集资金51,379,860.23元,其中:

(1)因承诺投资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毕,本年度无募投项目直接投入支出。

(2)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根据股份公司 2014 年 9 月 2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14 年 9 月 19 日 2014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超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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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15 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发行主体包含商业银行及商业银行以外其他金融机构),最高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

公司于2015年1月9日运用超募资金50,000,000.00元向广发银行购买“广赢安薪”高

端保本型(B款)理财计划对公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5年5月11日到期,该理财产品本

金50,000,000.00元和收益835,616.44元已如期到账。

根据股份公司2015年5月22日第三届董事会七次会议及2015年6月9日2015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剩余超募资金50,835,616.44元(含利息)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

公司于2015年7月将募集资金账户最终余额544,243.79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后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无余额。

(四) 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应结余余额为0.00元,实际结余余额为0.00

元。累计存款利息收入110,381,979.12元,手续费支出51,560.18元(以前年度实际到账

存款利息收入108,742,099.07元,手续费支出50,147.18元;本年度实际到账存款利息收

入1,639,880.05元,手续费支出1,413.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

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

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

度业经公司2008年2月29日第一届第三次董事会和2008年3月18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并经2014年1月1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14年1月29日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该制度进行修订。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权限审批

制度,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的规定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均得到了有效执行,截止2015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不存在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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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15 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水

001011000061198 - 49,871,915.29

果湖支行

兴业银行武汉光谷支行 416110100100067446 - 33,866,047.4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039401040011749 - 3,160,551.00

司武汉鲁巷支行

民生银行光谷支行 0511014160003466 - 23,431,905.25

合 计 - 110,330,418.94

注:(1)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山路支行于2010年8月27日更名为汉口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水果湖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鲁巷支行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武汉江南支行的下级支行。

(2)上述账户已于2015年7月全部销户,结转金额544,243.79元至公司流动资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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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15 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总额 1,855,649,444.9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1,379,860.2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965,979,863.9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截至期 项目达到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

变更项 额 (1) 额 金额(2) 末投资 预定可使 实现的 到预计 性是否发

目(含部 进度(%) 用状态日 效益 效益 生重大变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分变更) (3)= 期 化

投向

(2)/(1)

承诺投资项目

1、红外热像仪产业化基地 2013年1月 24,183,

否 318,520,000.00 318,520,000.00 315,810,609.78 99.15% 378.20 否 否

项目 18日

2013年1月

2、红外光学加工中心项目 否 95,060,000.00 95,060,000.00 89,859,015.28 94.53% 不适用 否

18日

2013年1月

3、研发与实验中心项目 否 61,020,000.00 61,020,000.00 61,584,778.62 100.93% 不适用 否

18日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474,600,000.00 474,600,000.00 467,254,403.68 9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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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15 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募集资金总额 1,855,649,444.9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1,379,860.2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965,979,863.9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截至期 项目达到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

变更项 额 (1) 额 金额(2) 末投资 预定可使 实现的 到预计 性是否发

目(含部 进度(%) 用状态日 效益 效益 生重大变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分变更) (3)= 期 化

投向

(2)/(1)

超募资金投向

1、归还银行贷款 200,000,000.00

2、补充流动资金 51,379,860.23 1,058,725,460.23

100% 2014 年 12 -1,934,187.2 否

3、投资子公司 240,000,000.00 240,000,000.00 240,000,000.00 1

月 31 日

超募资金小计 240,000,000.00 240,000,000.00 51,379,860.23 1,498,725,460.23

合计 714,600,000.00 714,600,000.00 51,379,860.23 1,965,979,86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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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15 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募集资金总额 1,855,649,444.9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1,379,860.2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965,979,863.9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截至期 项目达到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

变更项 额 (1) 额 金额(2) 末投资 预定可使 实现的 到预计 性是否发

目(含部 进度(%) 用状态日 效益 效益 生重大变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分变更) (3)= 期 化

投向

(2)/(1)

一、股份公司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于 2013 年 1 月 18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报告期内已全面投入使

用。

1、红外热像仪产业化基地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 31,581.06 万元,完成项目投资总额的 99.15%。该项目

本期实现净利润 2,418.34 万元,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预防维护、安全监控等传统应

用领域和交通夜视等新兴应用领域的拓展未达预期。

2、红外光学加工中心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 8,985.90 万元,完成项目投资总额的 94.53%。本项目的实施

旨在实现红外镜片自主加工和自主检测,本身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项目建成投产后,可以提高公司对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红外热像仪生产环节的控制力,提高产品生产效率,顺利扩大产能,并有效控制光学镜片和整机的匹配性,

提高红外热像仪产品的性能和质量。

3、研发与实验中心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 6,158.48 万元,完成项目投资总额的 100.93%。本项目的实施

旨在加大公司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力度,为公司新产品的研发和产品性能的实验提供较强的硬件支持,

改善科研现状,提升核心竞争力水平,最终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项目效益主要通过红外热像仪产业化

基地项目体现,并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

二、股份公司目前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已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红外焦平面探测器产业

化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 24,000.00 万元,完成项目投资总额的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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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15 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募集资金总额 1,855,649,444.9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1,379,860.2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965,979,863.9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截至期 项目达到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

变更项 额 (1) 额 金额(2) 末投资 预定可使 实现的 到预计 性是否发

目(含部 进度(%) 用状态日 效益 效益 生重大变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分变更) (3)= 期 化

投向

(2)/(1)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1、经公司 2010 年 8 月 2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28,000.00 万

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归还银行贷款 20,00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 万元。

2、经公司 2011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9,000.00 万元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3、经公司 2011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5,000.00 万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4、经公司 2012 年 7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28,000.00 万

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5、经公司 2013 年 2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5 亿元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公司于 2013 年 2 月 28 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 40,000.00

10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15 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募集资金总额 1,855,649,444.9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1,379,860.2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965,979,863.9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截至期 项目达到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

变更项 额 (1) 额 金额(2) 末投资 预定可使 实现的 到预计 性是否发

目(含部 进度(%) 用状态日 效益 效益 生重大变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分变更) (3)= 期 化

投向

(2)/(1)

万元向招商银行东湖支行购买了人民币“点金公司理财”之岁月流金 55754 号理财计划,该理财产品已于

2013 年 6 月 3 日到期,本金 40,000.00 万元和收益 4,841,640.00 元已如期到账;公司于 2013 年 2 月 28

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 10,000.00 万元向汉口银行水果湖支行购买了人民币机构保本 13001 期理财产品,该

理财产品已于 2013 年 8 月 30 日到期,本金 10,000.00 万元和收益 2,193,972.60 元已如期到账;公司于

2013 年 6 月 5 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 30,000.00 万元向广发银行武汉东湖支行购买了"名利双收"人民币理财

计划,该理财产品已于 2013 年 12 月 23 日到期,本金 30,000.00 万元和收益 7,103,835.62 元已如期到账;

公司于 2013 年 7 月 1 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 5,000.00 万元向招商银行东湖支行购买了人民币“点金公司理

财”之岁月流金 51358 号理财计划,该理财产品已于 2013 年 8 月 20 日到期,本金 5,000.00 万元和收益

376,712.00 元已如期到账;公司于 2013 年 9 月 3 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 6,000.00 万元向汉口银行水果湖支

行购买了人民币机构保本 13002 期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 2013 年 12 月 2 日到期,本金 6,000.00 万元

和收益 658,356.16 元已如期到账;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13 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 200,000,000.00 元向广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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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15 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募集资金总额 1,855,649,444.9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1,379,860.2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965,979,863.9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截至期 项目达到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

变更项 额 (1) 额 金额(2) 末投资 预定可使 实现的 到预计 性是否发

目(含部 进度(%) 用状态日 效益 效益 生重大变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分变更) (3)= 期 化

投向

(2)/(1)

银行购买“广赢安薪”高端保本型(B 款)理财计划对公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 2014 年 5 月 9 日到期,购

买该理财产品的本金 200,000,000.00 元和收益 3,495,890.41 元已如期到账;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13 日运

用闲置募集资金 100,000,000.00 元向汉口银行水果湖支行购买了人民币机构保本 14001 期理财产品,该理

财产品已于 2014 年 3 月 31 日到期,购买该理财产品的本金 100,000,000.00 元和收益 1,223,561.64 元已

如期到账。

6、根据股份公司 2013 年 3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20,000,000.00 元暂时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 2014 年 1 月 7 日,公司已将

人民币 120,000,000.00 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7、根据股份公司 2013 年 4 月 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24,000.00 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实施“红外焦平面探测器产业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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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15 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募集资金总额 1,855,649,444.9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1,379,860.2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965,979,863.9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截至期 项目达到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

变更项 额 (1) 额 金额(2) 末投资 预定可使 实现的 到预计 性是否发

目(含部 进度(%) 用状态日 效益 效益 生重大变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分变更) (3)= 期 化

投向

(2)/(1)

8、根据股份公司 2014 年 1 月 1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 2014 年 1 月 29 日 2014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 7,345,600.00 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9、根据股份公司 2014 年 1 月 1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 2014 年 1 月 29 日 2014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20,000,000.00 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0、经公司 2014 年 4 月 1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及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11 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 121,800,000.00 元向广发银行购买“广赢安薪”高端保

本型(A 款)理财计划对公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 2014 年 5 月 12 日到期,购买该理财产品的本金

121,800,000.00 元和收益 558,611.51 元已如期到账;公司于 2014 年 5 月 16 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

48,000,000.00 元向广发银行购买“广赢安薪”高端保本型(B 款)理财计划对公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

2014 年 9 月 22 日到期,购买该理财产品的本金 48,000,000.00 元和收益 763,397.26 元已如期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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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15 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募集资金总额 1,855,649,444.9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1,379,860.2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965,979,863.9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截至期 项目达到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

变更项 额 (1) 额 金额(2) 末投资 预定可使 实现的 到预计 性是否发

目(含部 进度(%) 用状态日 效益 效益 生重大变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分变更) (3)= 期 化

投向

(2)/(1)

11、根据股份公司 2014 年 4 月 17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 2014 年 5 月 6 日 2014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280,000,000.00 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2、公司 2014 年 9 月 2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14 年 9 月 19 日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

品(发行主体包含商业银行及商业银行以外其他金融机构),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26 日运用超募资金 49,000,000.00 元向广发银行购买“广赢安薪”高端保本型(B 款)理财计划对

公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到期,购买该理财产品的 49,000,000.00 元和收益 657,271.23

元已如期到账理财专户,于 2015 年 1 月 7 日从理财专户转入账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武汉鲁巷支行)。

13、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9 日运用超募资金 50,000,000.00 元向广发银行购买“广赢安薪”高端保本型(B

款)理财计划对公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 2015 年 5 月 11 日到期,该理财产品本金 50,000,000.00 元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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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15 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募集资金总额 1,855,649,444.9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1,379,860.2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965,979,863.9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截至期 项目达到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

变更项 额 (1) 额 金额(2) 末投资 预定可使 实现的 到预计 性是否发

目(含部 进度(%) 用状态日 效益 效益 生重大变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分变更) (3)= 期 化

投向

(2)/(1)

益 835,616.44 元已如期到账。

14、根据股份公司 2015 年 5 月 22 日第三届董事会七次会议及 2015 年 6 月 9 日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将剩余超募资金 50,835,616.44 元(含利息)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补充后,公司于 2015

年 7 月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募集资金账户最终余额 544,243.79 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5、报告期内用超募资金补充的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实施了募集资金项目部分投资,截至 2010 年 8 月 10 日,共以自

筹资金 1,742.58 万元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公司 2010 年 8 月 25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议通过,并经保荐人核查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742.58 万

元。上述置换事项及置换金额业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中瑞岳华专审字[2010]

15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15 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募集资金总额 1,855,649,444.9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1,379,860.2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965,979,863.9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截至期 项目达到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

变更项 额 (1) 额 金额(2) 末投资 预定可使 实现的 到预计 性是否发

目(含部 进度(%) 用状态日 效益 效益 生重大变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分变更) (3)= 期 化

投向

(2)/(1)

第 1743 号专项核查报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红外热像仪产业化基地项目、红外光学加工中心项目、研发与实验中心项目 3 个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成,节余募集资金 734.56 万元(不含利息收入)。经公司 2014 年 1 月 13 日召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 2014 年 1 月 29 日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节

余募集资金 734.56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全部销户,已将募集资金余额全部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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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15 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元

截至期 变更后

末投资 是否 的项目

项目达到预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 进 度 达到 可行性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定可使用状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募集资金总额(1) 额 投入金额(2) (%) 预计 是否发

态日期

(3)=(2 效益 生重大

)/(1) 变化

合计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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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15 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5 年度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

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如实地履行了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均不存在违规情形。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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