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凯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2-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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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15年度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

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二、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

真审查,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健全和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也符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的需要,

且得到了有效的执行。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

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认真审查,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及符合《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条件下所做出的,该方案有利于公

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聘任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认

真审查,发表如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资格和业

务能力,其在担任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则,勤勉尽职,客观、公正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我们同意董事会继续聘任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

行了认真核查,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

的情形。董事会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

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事先审核了公司预计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在董事会审议日常关联

交易议案时进行认真审查,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201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均是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的,

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进行了回避,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关联交易事项对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石金峰 张 维 石永奎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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