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9 证券简称:达意隆 公告编号:2016-019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拟向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开立融资性保函,为下属全资子公司达
意隆北美有限公司(TECHLONG INC.)(以下简称“北美达意隆”)提供融资担保,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贰仟万元整或等值外币,期限为不超过 13 个月。同时,
公司董事会授权肖林女士代表本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并签署合同及其他相关
文件,授权期限为 13 个月。
2016 年 2 月 1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
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开立保函事项发表了明确同
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达意隆北美有限公司
住所:3167 Main Street Duluth Georgia 30096
法定代表人:张胜
注册资本:100 万美元
主营业务:电子、机械设备的销售以及维修服务
成立日期:2012 年 12 月 11 日
注册地点:佐治亚州
营业执照号码:270155
北美达意隆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北美达意隆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北美达意隆 2014 年度(经审计) 2015 年度(经审计)
总资产(元) 17,550,519.24 28,377,422.10
净资产(元) -1,543,044.98 -9,977,668.24
营业收入(元) 24,153,978.61 46,571,259.04
营业利润(元) -3,354,419.98 -7,957,857.17
净利润(元) -3,364,725.80 -8,120,622.77
四、开立保函协议的主要内容
申请人: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受益人:EAST WEST BANK
保函种类:融资性保函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贰仟万元整或等值外币
保函有效期:一年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北美达意隆业务前景良好,通过银行融资渠道解决资金需
求,有利于该公司的业务发展。董事会认为,随着其相关业务的不断推进,北美
达意隆具有相应的偿债能力。
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开立融资性保函,为北
美达意隆提供融资担保;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肖林女士代表本公司办理上述授信
事宜,并签署合同及其他有关文件。公司为北美达意隆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
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
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被担保对象的业务前景良好,且担保金额较小,
提供上述担保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风险可控;公司担保
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同意《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
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 6,588.18 万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9.96%;本次担保金额共计不超过 2,000 万元,本次担保后,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8,588.1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 12.98%;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
为 5,586.7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8.45%。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及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发生。
八、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交易有利于子公司进行融资和支持其业务发展,本次交易事项对公司本年
度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九、备查文件
1、《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