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冷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2-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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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30;200530 证券简称:大冷股份;大冷 B 公告编号:2016-016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 年 2 月 22 日,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控股股东大连冰山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冰山集团”)通知,

冰山集团于 2016 年 2 月 22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

了公司 A 股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

公司控股股东冰山集团。

二、本次增持情况

2016 年 2 月 22 日,冰山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

竞价方式增持了公司 1,000,000 股 A 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0.28%。本次增持前,冰山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76,855,683 股,约占公

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21.34%。本次增持后,冰山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77,855,683 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21.62%。

三、增持目的及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对公司转型发展前景和未来战略布局的信心以及公司价值

的合理判断,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冰山集团计划自首

次增持之日(2016 年 2 月 22 日)起在未来 6 个月内(以下简称“增

持实施期间”),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继续适

时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1%,累计增持

总金额不超过 16,000 万元,上述累计增持比例及总金额含 2016 年 2

月 22 日已增持的 1,000,000 股 A 股。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

2、冰山集团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冰山集团增持公司股份的进

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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