萃华珠宝: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2-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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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16-005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

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自 2015 年 12 月 1

日起执行,该事项对公司 2015 年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概述

公司一直非常重视应收款项的回收工作,采取各种办法保证应收款项的安全

性,降低坏账损失风险。公司前期销售政策一般是先收款再发货,坏账计提比例

考虑了这一实际情况后,将一年以内的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比例确定为千分之五。

目前,公司考虑市场情况,赊销金额有所增加,根据谨慎性原则和同行业公司的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了防范财务风险,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使公司的应收债权更接近于公司回收情况和风险情况,公司对目前应

收款项中“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进行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全体董事一致同

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1、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15 年 12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2、变更原因

根据公司的应收款项的历史构成及现实情况,公司考虑市场情况,赊销金额

有所增加,根据谨慎性原则和同行业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了防范财务风

险,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应收债权更接近

于公司回收情况和风险情况,公司对目前应收款项中“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

准备”进行会计估计变更。

3、变更的具体内容

(1)变更前的会计估计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 1:对单项金额重大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汇同单项金额不重

大的应收款项,本公司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组合 2:合并范围内以及根据业务性质和客户的历史交易情况,认定无回款

风险的应收款项。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组合 1:根据以前年度按账龄划分的各段应收款项实际损失率作为基础,结

合现时情况确定本年各账龄段应收款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据此计算本年

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组合 2:合并范围内以及根据业务性质和客户的历史交易情况,认定无回款

风险的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各账龄段应收款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具体如下:

应收账款计提比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账龄

例(%) (%)

1 年以内(含 1 年) 0.50 0.50

1-2 年 5.00 5.00

2-3 年 10.00 10.00

3-5 年 30.00 3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2)变更后的会计估计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 1:对单项金额重大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汇同单项金额不重

大的应收款项,本公司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组合 2:合并范围内以及根据业务性质和客户的历史交易情况,认定无回款

风险的应收款项。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组合 1:根据以前年度按账龄划分的各段应收款项实际损失率作为基础,结

合现时情况确定本年各账龄段应收款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据此计算本年

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组合 2:合并范围内以及根据业务性质和客户的历史交易情况,认定无回款

风险的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各账龄段应收款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具体如下:

应收账款计提比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账龄

例(%) (%)

1 年以内(含 1 年) 5.00 5.00

1-2 年 10.00 10.00

2-3 年 20.00 20.00

3-5 年 30.00 3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三、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起始日期为 2015 年 12 月 1 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

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

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因此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以往

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现主营业务及财政部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

对公司相关会计估计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此前各期已披露的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根据变更后的会计估计编制的财务报告能够客观、准确地反

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方法的会计估计变更,是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则作出的,符合公司运营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和要求。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真实、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符合必要性、合理性和稳健性原

则,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六、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方法的会计估计变更,是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

则作出的,符合公司运营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和要求。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真实、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符合必要性、合理性和稳健性原

则,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七、备查文件

1、《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

见》

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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