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16-006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第八次董事会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22 日上午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16 年 2 月 15 日通过
邮件及书面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英杰先生主持,应到会董事 9 人(包
括独立董事 3 人),实到 9 人。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召开。公司监事及非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
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现主营业务及财政部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对
公司相关会计估计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此前各期已披露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产生重大影响。根据变更后的会计估计编制的财务报告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号:
2016-005)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备查文件:
1、《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