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5 证券简称:海陆重工 公告编号:2016-003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5 亿元(含 1.5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主要方式是通过金融机构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保本委托理财
产品,并授权公司相关负责人处理具体事宜。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在董事会批准的理财产品投资额度内,公司择机与中国工商银行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以下简称“工行张家港分行”)签订了理财产品协议,现将有
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产品名称:中国工商银行保本型法人 91 天稳利人民币理财产品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类
3、理财金额:1500 万元
4、起息日:2016 年 2 月 19 日
5、到期日:2016 年 5 月 19 日
6、预期年化收益率:3%
7、产品投资范围: 本产品拟投资 20%-100%的债券、存款等高流动性资产,
0%-80%的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合。
二、主要风险提示
(一)政策风险:本产品在时机运作过程中,如遇到国家宏观政策和相关法
律法规发生变化,影响本产品的发行、投资和兑付等,可能影响本产品的投资运
作和到期收益。
(二)信用风险:客户面临所投资的资产或资产组合涉及的融资人和债券发
行人的信用违约。若出现上述情况,客户将面临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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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市场风险:本产品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由于市场的变化会造成本产品
投资的资产价格发生波动,从而影响本产品的收益,客户面临收益遭受损失的风
险。
(四)流动性风险:除本说明书第七条约定的客户可提前赎回的情形外,客
户不得在产品存续期内提前终止本产品,面临需要资金而不能变现的风险或丧失
其他投资机会。
(五) 产品不成立风险:如果因募集规模低于说明书约定的最低规模或其他
因素导致本产品不能成立的情形,客户将面临再投资风险。
(六)提前终止风险:为保护客户利益,在本产品存续期间工商银行可根据
市场变化情况提前终止本产品。客户可能面临不能按预期期限取得预期收益的风
险以及再投资风险。
(七)交易对手管理风险:由于交易对手受经验、技能、执行力等综合因素
的限制,可能会影响本产品的投资管理,从而影响本产品的到期收益。
(八)兑付延期风险:如因本产品投资的资产无法及时变现等原因造成不能
按时支付本金和收益,则客户面临产品期限延期、调整等风险。
(九)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自然灾害、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
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系统故障、通讯故障、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
的出现,可能对本产品的成立、投资、兑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等造成影响,
客户将面临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
失,客户须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信息传递风险:工商银行将按照本说明书的约定进行产品信息披露,
客户应充分关注并及时主动查询工商银行披露的本产品相关信息。客户预留的有
效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工商银行导致工商银行在其认为需要时无法及时联系
到客户的,可能会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
担。
三、风险应对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要求开展理财业务,加强对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
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有
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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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工行张家港分行无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1、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
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购买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
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2015 年 8 月 28 日,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购买了
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62 天”人民币理财产品(详见 2015 年 9 月 2 日刊登在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该理财产品已于 2015
年 10 月 31 日到期,本金及收益共计 50,310,000 元已如期到账。
2、2015 年 9 月 1 日,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购买了“智能
定期理财 4 号”人民币理财产品(详见 2015 年 9 月 2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该理财产品已于 2015 年 12 月 1 日到期,
本金及收益共计 20162739.73 元已如期到账。
3、2015 年 11 月 2 日,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购买了
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90 天”人民币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的到期日为 2016
年 1 月 31 日;向交通银行张家港人民路支行购买了“蕴通财富日增利提升 91
天”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的到期日为 2016 年 2 月 1 日(详见 2015 年 11 月 5 日
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农行理财产品本
金及收益共计 51,433,849.32 元已如期到账,交行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共计
10,092,246.58 元已如期到账。
4、2015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购买了“中
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 T+0”人民币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的到期日为 2016
年 3 月 29 日(详见 2015 年 11 月 25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
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5、2015 年 12 月 1 日,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购买了
“中国工商银行保本型法人 35 天稳利人民币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的到期日为
2016 年 1 月 4 日(详见 2015 年 12 月 2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
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该理财产品已于 2016 年 1 月 4 日到期,本金及收益共
计 15,044,589.03 元已如期到账。
6、2015 年 12 月 8 日,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购买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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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定期理财 4 号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的到期日为 2016 年 3 月 7 日(详见 2015
年 12 月 10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7、2016 年 1 月 22 日,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购买了“中
信理财之智赢系列(对公)1679 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的到期日
为 2016 年 7 月 26 日(详见 2016 年 1 月 22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七、备查文件
1、《中国工商银行保本型法人 91 天稳利人民币理财产品》;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特此公告。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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