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电子: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2-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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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767 股票简称:先锋电子 公告编号:2016-036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及 201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

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 2.5 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

动使用。投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并授权经营管理层行

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具体请详见《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5 年 7 月 28 日刊登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

告》 。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00,000,000 元(人民币大

写壹亿元)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江支行办理了《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

性存款产品》(TLB20160076)的理财业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80,

000,000 元(人民币大写捌仟万元)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江支行办理了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TLB20160075)的理财业务。现将相

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一)《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TLB20160076)

1.产品名称: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TLB20160076)

2.产品名义投资期限:180天

3.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4.存款本金:人民币100,0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亿元)

5.产品风险评级:低风险产品

6.募集期:2016年2月14日

7.起息日:2016年2月14日

8.名义到期日:2016年8月12日

9.收益到账日:到期日后5个工作日内

10.观察日:2016年2月29日

11.计息基础:实际投资期限(天数)/365

12.投资收益率: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收益与AU(T+D)(上海黄金交易所

公布的黄金现货延期交易价格)在观察日当天的价格挂钩,委托人实际收益取决

于AU(T+D)在观察日上海黄金交易公布的15:30的收盘价格表现,即收益率为

3.25%/年或1.56%/年。

3.25% AU(T+D)在【150元/克,350元/克】区间内

委托人收益率

1.56% AU(T+D)>350元/克或<150元/克

13.认购起点金额:5000万元起,以100万元递增

14.期间变更条件:杭州银行可单方面全部提前终止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投

资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委托人不得提前部分支取或全额赎回,委托人不得向杭州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辖属分支机构以外的任何第三方质押该结构性存款本金及

收益。

15.税款: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应纳税款由委托人自行申报及缴纳。

16.其他规定:到期日至到账日之间委托人资金不计收益,募集期内按照活

期存款利息计息,募集期内的利息不计入认购本金份额。

(二)《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TLB20160075)

1.产品名称: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TLB20160075)

2.产品名义投资期限:180天

3.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4.存款本金:人民币80,000,000元(人民币大写捌仟万元)

5.产品风险评级:低风险产品

6.募集期:2016年2月14日

7.起息日:2016年2月14日

8.名义到期日:2016年8月12日

9.收益到账日:到期日后5个工作日内

10.观察日:2016年2月29日

11.计息基础:实际投资期限(天数)/365

12.投资收益率: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收益与AU(T+D)(上海黄金交易所

公布的黄金现货延期交易价格)在观察日当天的价格挂钩,委托人实际收益取决

于AU(T+D)在观察日上海黄金交易公布的15:30的收盘价格表现,即收益率为

3.00%/年或1.56%/年。

3.00% AU(T+D)在【150元/克,350元/克】区间内

委托人收益率

1.56% AU(T+D)>350元/克或<150元/克

13.认购起点金额:5000万元起,以100万元递增

14.期间变更条件:杭州银行可单方面全部提前终止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投

资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委托人不得提前部分支取或全额赎回,委托人不得向杭州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辖属分支机构以外的任何第三方质押该结构性存款本金及

收益。

15.税款: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应纳税款由委托人自行申报及缴纳。

16.其他规定:到期日至到账日之间委托人资金不计收益,募集期内按照活

期存款利息计息,募集期内的利息不计入认购本金份额。

二、关联关系

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风险提示

1.政策风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

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受理、

投资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降低。

2.市场风险:本结构性存款的收益情况仅根据挂钩指标的表现情况确定,如

果在实际投资期限内,挂钩指标向不利方向变动,则公司可能面临收益降低的风

险。

3.流动性风险:本产品采用到期一次兑付的期限结构设计,公司不得提前部

分支取或全额赎回本结构性存款产品,不得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辖属分

支机构以外的任何第三方质押该结构性存款本金及收益。在产品存续期内如果公

司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结构性存款产品不能随时变现、投资期与资金需求

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

4.投资风险:公司只能获得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明确约定的收益。除本产品说

明书中明确约定的收益及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预计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

均属不具有法律效力的用语,不代表公司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对本结

构性存款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

5.结构性存款产品不成立风险:如自结构性存款产品募集期至起息日,国家

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杭州银行有权

宣布本结构性存款产品不成立。

6.再投资风险:如杭州银行提前终止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则本结构性存款产

品的实际投资期限可能小于名义投资期限,存在产品资金再投资收益达不到期初

预期收益的风险。如果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提前终止,则公司将无法实现期初预期

的全部收益。

7.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

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

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进而影响本结构性存款产

品的资金安全。在此情况下,杭州银行不保证结构性存款收益。

四、风险控制措施

1.本次理财投资项目为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保本浮动收益型商业银行理

财产品,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的品种。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

或判断有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

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及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5.公司监事会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

买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

资金适度进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

2.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并提升公司整

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5年8月13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89,000,000元(人民币大

写壹亿捌仟玖佰万元)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江支行办理了《杭州银行“添

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2015-结构性存款-187)的理财业务,该产品年利率3.7%/

年~2.16%/年。产品起息日为2015年8月13日,已于2016年2月13日到期。

公司于2015年8月18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1,000,000元(人民币大

写陆仟壹佰万元)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办理了《中信理财之智赢系

列(对公)15232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的理财业务。该产品年化收益率为

3.60%~4.6%。产品起息日为2015年8月18日,已于2016年2月17日到期。

公司于2016年2月2日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40,000,000元(人民币大写

肆仟万元)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支行办理了《利多多对公结构

性存款产品》的理财业务。该产品年化收益率为3%。产品起息日为2016年2月2

日,产品到期日为2016年5月3日。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第二届第六次监事会决议;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5.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公司与杭州银行签订的《理财产品总协议书》及相应的认购委托书;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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