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钢松山: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2-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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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16-04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因实际控制人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集团”)正在筹划涉及本公司的

重大事项,且该事项目前仍在研究和论证。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

造成重大影响。经本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韶钢松山”,证券代码:000717)

已于 2016 年 2 月 1 日开市起停牌 5 个交易日,并于 2016 年 2 月 15 日(星期一)开市

起继续停牌 5 个交易日(详情参见 2016 年 1 月 30 日及 2016 年 2 月 6 日公司在巨潮网

上披露的《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关于重大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

2016-02、2016-03)。

宝钢集团筹划涉及本公司的重大事项,初步意向为出售公司全部钢铁业务资产收购

宝钢集团下属的非钢铁业务资产。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本次资产

出售及收购的交易,预计将达到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6 年第

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公司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

鉴于本次交易各方尚未就本次交易签署正式协议,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

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向

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2 月 22 日(星期一)开市起继续停牌。

公司承诺争取在不超过 30 个自然日的时间内披露本次重组方案,即最晚将在 2016

年 3 月 22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26 号-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若公司未能在 2016 年 3 月 22 日前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且公司

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证券最晚将于 2016 年 3 月 23 日恢

复交易,公司承诺在证券恢复交易后 3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若在上述停牌期满前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承诺在累计不超过 3 个月的时间

内按照相关规则的要求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在上述期限内若公司仍未能召开董

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事项的,公司将自停牌首日起 3 个月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

筹划重组事项的议案,或公司将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并股票复牌,同时承诺自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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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之日起至少 6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

督促公司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就本次交易开展审计、评估、现场

尽职调查等工作,就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进行进一步的商讨、论证和完善,按照承诺的

期限向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重组文件。

三、控股股东股票质押情况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不存在股票质押的情况,亦不存在配资的情况。

四、必要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

2.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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