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16 证券简称:华北高速 公告编号:2016-15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华祺投
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祺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天津分行”)申请15,000万元贷款,用于偿还
其全资子公司宁夏中利腾晖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公司”)融资租
赁借款。
华祺公司本次偿还融资租赁款本金 24,359.16 万元,扣除已支付的风险金
4,059.86 万元,实际偿还资金 20,299.29 万元,现向浦发银行天津分行申请贷
款 15,000 万元,期限 12 个月,由本公司提供担保。剩余本金及利息以自有资
金解决。
本公司于2016年2月1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为全资子公司华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15,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管
理层签署上述担保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
详情请参见2016年2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华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三亿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天津自贸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 6975 号金融贸易中心南
区 1 栋 1 门 5013 室-41
成立日期:2004 年 4 月 8 日
法定代表人:袁宇
主营业务:以自有资金对国家允许的行业进行投资;国内贸易;广告业务;
房地产经营;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装修工程施工;酒店管理服务;文化
活动策划;投资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关系图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100%
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
26.82%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100%
华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资产状况
华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合并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33,699.98
负债总额 197,459.98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68,416.59
净资产 36,239.98
营业收入 18,514.82
利润总额 -5,195.27
净利润 -5,374.63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095.19
注:上述财务数据中已包含 2016 年 2 月 18 日召开的公司 2016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计提基金减值准备 7,500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华祺公司向浦发银行天津分行申请贷款,本公司需与浦发银行天津分
行签署相关担保合同,其主要条款如下:
担保的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担保范围:主债务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和相关费用
担保期间: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担保金额:主债务人民币 15000 万元及利息和相关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
为节约融资租赁利息,降低经营成本,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宁夏公司提前归还融资租赁借款的议案,公司同时解除为宁夏公
司就融资租赁提供的相关担保责任义务。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祺公司持有宁夏公司 100%股权,现向浦发银行天津分
行申请贷款 15,000 万元,用于宁夏公司归还融资租赁借款,由本公司为上述
贷款提供担保。剩余本金及利息以自有资金解决。
2、董事会意见
华祺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对外担保的内容,决策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风险可控,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3、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五名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华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本次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申请 15,000 万元贷款是为了其全资子公司宁夏中利腾晖新能源有限公司提前
归还融资租赁借款的事项,并能够解除公司为宁夏中利腾晖新能源有限公司就
融资租赁提供的相关担保责任义务。公司为华祺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有利于其节约融资租赁利息,降低经营成本。此次担保事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违法担保行为,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 为宁夏公司融资租赁担
保金额 24,359.16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33,663.40 万元)的比例
为 5.62%。除此笔担保之外未有其它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
以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若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担保事项,则公司将解除上述为
宁夏公司提供的担保,承担的担保事项转为:为控股子公司华祺公司向浦发银
行天津分行贷款 15,000 万元提供担保,该笔担保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
资产(433,663.40 万元)的比例为 3.46%。
六、其他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