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42 证券简称:朗科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1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各项议案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
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于2016年2月19日下午14:30,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新南六道朗科大
厦19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2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
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2月18日15:00至201
6年2月19日15:00的任意时间。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石桂生先生主持,公司
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42,501,29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1.812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42,239,09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1.616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262,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963%。
3、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262,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96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
份 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262,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963%。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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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对提请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表决
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腾讯公司洽谈并续签朗科大厦租赁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2,440,2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65%;反对
6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3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76.7442%;反对 6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2558%;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2、律师姓名:许成富、童曦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审议的议案、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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