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富: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2-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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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6 年

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徐秀丽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1、经审核,本次聘任财务总监的提名、聘任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2、本次被聘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

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本次被聘财务总监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其均具备

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能力,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有利于公司的

发展。

综上所述,同意聘任徐秀丽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张炜、黄平、梁星球

2016 年 2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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