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32 股票简称:金龙机电 公告编号:2016-013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部分股权
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金龙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集团”)及实际控制人金绍平的一致行动人金美欧
女士的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一、2016 年 01 月 27 日,金龙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220,000 股质押给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为自身融资提供担保,并已办理了股权质押手续,质
押期限自质押登记之日起至金龙集团办理解除质押手续之日为止。金龙集团本次质
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 0.33%。
金龙集团共持有公司 304,007,368 股股份,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 44.98%;截至
本公告日,金龙集团共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32,400,000 股,占金龙集团持有
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76.45%,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34.38%。
二、2015 年 02 月 05 日,金美欧女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12,000,000 股质
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15 年 02 月 0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权
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根据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公司已于 2015 年 05 月 13 日完成转增,公司总股本由
337,969,945 股增至 675,939,890 股,金美欧女士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乐清市支行股份共计 24,000,000 股。
金美欧女士于 2016 年 02 月 18 日将上述股权全部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三、2016 年 02 月 18 日,金美欧女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4,000,000 股质
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用于为金龙集团融资提供担保,并已
办理了股权质押手续,质押期限自 2016 年 02 月 18 日起至金美欧女士办理解除质押
手续之日为止。金美欧女士本次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的股
份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 3.55%。
金美欧女士共持有公司 26,005,000 股股份,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 3.85%;截至
本公告日,金美欧女士共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4,000,000 股,占其持有本公司
股份总数的 92.29%,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3.55%。
特此公告。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0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