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16-010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已于 2016
年 2 月 16 日以口头通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九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16 年 2 月 19 日下午 14 时在胶州市广州北路 318 号公
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
参加表决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韩方如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
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青岛东方铁
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一、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平
安不动产工业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工业物流”)就江苏镇江市约191亩仓
储地块建设运营综合金融电商物流产业园项目事宜进行合作。本次合作将根据项目
需要,按平安工业物流90%、公司10%的股权比例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实施上述项目,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不超过人民币10,300万元,其中公司货币出资不超过人民币1,030
万元。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处理本次对外投资的一切有关事宜,包括但
不限于合作协议的签署、合作方案的确定、合资公司的设立、合资公司高管人员委
派等与本次投资有关的具体事宜。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2月2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1)。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