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97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公告编号:2016-011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
次(临时)会议于 2016 年 2 月 19 日上午 10:00 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同观路 3 号证通电子产业园 9 楼会议室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16 年 2 月 15 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
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曾胜强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
事 7 名。其中参加现场会议表决的董事 3 人,董事张跃华及独立董事马映冰、孙
海法、刘小清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薛宁、李明月、黄洪,高管
麦昊天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了适应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公司向工商银行深圳分行新
沙支行申请期限为 1 年的综合授信 8,000 万元;向浙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期限为
1 年的综合授信 5,000 万元;向北京银行深圳市分行申请期限为 1 年的综合授信
8000 万元。
公司向工商银行深圳分行新沙支行和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由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曾胜强、许忠桂无偿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公司
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证通金信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向浙商银
行深圳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曾胜强、许忠桂,以及持股
5%以上的关联股东曾胜辉无偿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由于公司向上述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关联股东曾胜强、许忠桂、曾胜
辉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因此在董事会审议本项议案时,关联董事曾胜强、许
忠慈回避表决。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
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曾胜强、许忠慈回避表决。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