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百货:提示性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2-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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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16-024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18 日收到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海宝银”)及上海兆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兆赢”)

发来的《收购报告书》(修订稿)、《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和《法律意见书》

(补充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 2016 年 2 月 19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上述相关公告内容)。

本公司依据《上市公司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

发现上海宝银及其一致行动人对以下情况仍旧未予说明:

1、《收购报告书》及核查意见没有明确上海宝银和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兆赢为

同一控制人的事实。

2、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执行<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具体事项的通知》中的明确规定,“投资者

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上交所竞价交易系统或者大宗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份

触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比例的,应当依照该规定履行报

告和公告义务”。当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后,应当自事实之日发生

起三个交易日内进行提示性公告的规定,上海宝银及其一致行动人在2015年4月

买卖股票过程中,盘中交易7次超过5%未予通知上市公司。

3、根据上海宝银提供的交易流水显示,2015年4月份其旗下基金账户500倍3

期买入本公司股份272万股,价格区间为16.84元-18.13元,巴菲特一期买入75

万股,价格区间为16.89-17.85之间,巴菲特三期卖出310万股,价格区间为16.85

元至18.11元之间。

4、上海宝银及崔军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夏监管局行政处罚的事

实;

(1)发布出的《公开信》属于违法行为。

(2)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3)对新华百货股票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特提请投资者对以上事实情况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2 月 18 日

查看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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