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药玻:关于计提激励基金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2-19 08: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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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29 证券简称:山东药玻 编号:临 2016-010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激励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分配激励机制

功能,增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

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确保公司发展目标的实现,根据

《公司章程》、《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激励基金管理办法》,

拟定了公司计提 2015 年度激励基金的议案:

一、计提激励基金的依据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激励基金管理办法》中规定:

1、若上年度净利润增长率在 6%以下,不提取激励基金;

2、若上年度净利润增长率达到 6%时,则按上年度净利润增长额

的 25%计算可提取的激励基金,即本年度可提取激励基金额=上年度

的净利润增长额×25%。

本办法净利润定义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的低者。

3、如果出现由于会计政策调整或会计差错导致对以前年度经营

业绩进行追溯调整事项的,董事会应对以往年度提取的激励基金进行

调整,差额部分在确定进行调整的当年计算激励基金提取额时做补提

1

或扣减。

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参照《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激励

基金管理办法》,提取公司 2015 年度的激励基金。

二、公司 2015 年生产经营完成情况

公司 2015 年实现营业收入 1,723,207,165.99 元,同比增长

1.90%;实现利润总额 195,316,759.23 元,同比增长 16.00%;实现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45,407,381.83 元,同比增长 16.6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47,177,391.74 元,同比增长 16.46%。

根据上述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相关财务

数据表明,公司 2015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增长率达到

了《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计提条件,

可以计提 2015 年度激励基金。

三、本次激励基金的计提总额

1 、 公 司 2015 年 度 实 现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145,407,381.83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 147,177,391.74 元,低者为 145,407,381.83 元。

2 、 公 司 2014 年 度 实 现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124,702,667.08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 126,377,897.68 元,低者为 124,702,667.08 元。

3、计提总额

2015 年与 2014 年相比,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低者)

增长 20,704,714.75 元,提取激励基金 5,176,178.69 元。

2

四、本次激励基金的计提总额对损益的影响

将减少 2016 年税前损益 5,176,178.69 元。

五、其他说明

以上报告请审议,本计提方案须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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