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隆实业: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2-1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105 证券简称:信隆实业 公告编号:2016-003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16 年 5

月 21 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董

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第五届董事会的组成、董事候选人

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选举方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的组成

按照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五届董事会将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

董事 4 名,董事任期自公司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 3%以上的股

东,有权向第四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 1%

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四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三)董事候选人推荐书样本见附件。

三、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推荐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16 年 2 月 23 日 16:30 时前按本公告约定

的方式向公司推荐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二)在上述推荐时间期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会对初选的董事人选进行

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公司董事会;

(三)公司董事会根据选定的人选召开董事会,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

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四)董事候选人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

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

(五)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

立董事履历表》、《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备案审核,经审核

无异议后公司将按计划召开股东大会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四、董事的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

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

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

人,须具有与担任董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董事职

责。董事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

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

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

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

尚未届满。

8、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具备上述董事任职资格之外,还必须满足下述条件:

1、具有《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2、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

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3、通过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的独立董事培训并获得培训证书;

4、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

识和经验,并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高级会计师、会计学副教授以上职称等专业资格;

5、包括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 5 家,同时在

本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6、其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关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和要求;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

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

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

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

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5)为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

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

及主要负责人;

(6)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

的单位任职,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7)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8)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

(9)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10)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人员;

(11)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人员。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董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

2、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如推荐独立董事候选

人,还需提供独立董事培训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三)推荐人向本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者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 2016 年 2 月 23 日 16:30 时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者邮寄至(以收件

邮戳时间为准)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陈丽秋 林家华

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755-27749423-8105

联系传真:0755-27746236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办事处龙发路 65 号

邮政编码:518109

特此公告。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2 月 19 日

附件: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推荐书

推荐人信息

推荐人 联系电话

证券账户号码 持股数量(股)

推荐的候选人

□董事 □独立董事 (请在董事类别前打“√”)

类 别

候选人信息

姓名 年龄 性别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任职资格:是否符

合本公告规定的

条件

简历(包括学历、

职称、详细工作履

历、兼职情况等)

其他说明(包括但

不限于与公司或

公司控股股东及

实际其控制人是

否存在关联关系、

是否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

等。)

推荐人: (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信隆健康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