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大智胜: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2-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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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16-003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

川大智胜,证券代码:002253)股票于 2016 年 2 月 16 日、2 月 17

日、2 月 18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

说明如下:

1、2016 年 2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与广东奥飞动漫文化

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2)。具

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公

告。此次公司与奥飞动漫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为双方合作意向和原则

的框架性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且在短期内不

会对公司业绩增长产生影响。双方具体的合作项目、合作方式、规模

等事项需进一步研究、协商和落实,并以双方由此形成其他合作协议

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进展情况及时

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

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

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

买卖公司股票。

三、 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经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

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

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

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

更正、补充之处。

四、 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

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

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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