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1 证券简称:和顺电气 编号:2016-008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名称: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时间:2016 年 2 月 18 日上午 9:30
4、会议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和顺路 8 号公司办公大楼五楼会议
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16 年 2 月 15 日
7、会议主持人:姚建华董事长
8、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
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 8 名,所持股份 78,189,434
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份的 46.8294%。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
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共 7 人,代
表的表决权股份数额为 2,368,82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4187%。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0 名,所持股份 0 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 0.0000%。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共 0 人,代表的表决权股份数
额为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3、上述现场与网络出席股东共计 8 名,所持股份 78,189,434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46.8294%。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除单独或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共 7 人,代表的表决权股份
数额为 2,368,82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4187%。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介机构代表列席了
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代表)认真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 选举非独立董事
1.1.1 选举姚建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 78,189,4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
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所得票数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
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368,82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1.1.2 选举吴永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 78,189,4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
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所得票数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
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368,82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1.1.3 选举肖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 78,189,4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
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所得票数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
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368,82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1.1.4 选举李良仁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 78,189,4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
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所得票数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
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368,82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1.2 选举独立董事
1.2.1 选举周定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 78,189,4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
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所得票数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
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368,82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1.2.2 选举朱兆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 78,189,4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
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所得票数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
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368,82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1.2.3 选举袁文雄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 78,189,4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
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所得票数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
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368,82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上述七
人当选为公司董事,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2、《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1 选举束济银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 78,189,4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
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所得票数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
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368,82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2.2 选举林赛男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 78,189,4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
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所得票数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
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368,82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上述二
人当选为公司监事,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彭令
清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施熠文、陶奕
3、结论性意见:和顺电气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
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
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
2、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益友证和顺字(2016)第1号
《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