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审计说明
2015 年度
关于对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的专项审计说明
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0235 号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
司”)201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以下简
称“汇总表”)。该汇总表已由贵公司管理层按照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
一、管理层对汇总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其他相关规定
编制汇总表以满足监管要求,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
制,以使汇总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计
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
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汇总表金额和披露的审
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
或错误导致的汇总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
会计师考虑与汇总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
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做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汇总表
的总体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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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专项审
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专项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 201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
况汇总表的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编制
以满足监管要求。
四、编制基础和本专项审计说明使用者、使用目的的限制
我们提醒汇总表使用者关注,汇总表是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为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的要求而编制的。因
此,汇总表可能不适于其他用途。本专项审计说明仅供江苏恩华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 宇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韩晨君
中国上海 二 O 一六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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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5 年期 2015 年度占 2015 年度偿 2015 年期
资金占用类 占用方与上市公 上市公司核 占用形成原
资金占用方名称 初占用资金 用累计发生 还累计发生 末占用资金 占用性质
别 司的关联关系 算的会计科目 因
余额 金额 金额 余额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及其附属企
业
小计
关联自然人
及其控制的
法人
小计
其他关联人
及其附属企
业
小计
江苏远恒药业有限公司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垫支款 非经营性占用
628.00 - - 628.00
江苏恩华赛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垫支款 非经营性占用
7,301.98 1,631.50 - 8,933.48
上市公司的
子公司及其 徐州恩华医药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垫支款 非经营性占用
40.00 150.00 150.00 40.00
附属企业
徐州恩华统一医药连锁销售有限公司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垫支款 非经营性占用
130.00 - - 130.00
江苏恩华和润医药有限公司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垫支款 非经营性占用
- 16,495.00 16,495.00 -
小计
8,099.98 18,276.50 16,645.00 9,731.48
总计
8,099.98 18,276.50 16,645.00 9,731.48
法定代表人:孙彭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高爱好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吉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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