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0 证券简称:永利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0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
见》(国办发[2013]110 号)、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
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要求,上
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永利股份”)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
报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承诺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
补措施的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
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
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的控股股东史佩浩、实际控制人史佩浩、王亦嘉夫妇根据中国证监会相
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