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信和平:独立董事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2-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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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

可解锁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对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

个解锁期可解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的经营业绩、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效考核等实际情况均符合《首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条件的要

求,对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限售安排、解锁等事项未违反《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试行)》、《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不存在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况,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的条件已经达成,同意公司

办理首期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相关事宜。

独立董事:杨雄 张琪 郁方 孟洛明 袁华生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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