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连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2-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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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6]第810024号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

司”)董事会编制的2015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

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

引编制《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

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

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鉴证报告 第1页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

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

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

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

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

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5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贵公司募

集资金2015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勇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马萍

中 国上海 二 O 一六年二月十七日

鉴证报告 第2页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

本公司将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943 号)核准,本公司于 2012 年 8 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5,0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8.7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93,8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4,893.40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88,906.60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增资进行审验并出具

信会师报字[2012]第 113887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已于 2012 年 8 月 31 日全部到

位,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总额 938,000,000.00

减:发行费用 48,934,000.00

募集资金净额 889,066,000.00

减: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322,905,125.32

加: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 79,231,021.38

减: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手续费支出 18,723.50

减: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转出结余募集资金 297,640,854.80

减:2015 年 12 月 18 日转出募集资金(注 1) 20,000,000.00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27,732,317.76

其中:节余募集资金余额(注 2) 758,655.55

已确定用途的超募资金(注 3) 301,746,814.69

可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25,226,847.52

期后回款金额 35,711,781.00

其中:2016 年 1 月 20 日划回募集资金(注 1) 20,000,000.00

专项报告 第1页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项 目 金 额

2016 年 1 月 11 日划回超募资金投资收益(注 3) 15,711,781.00

注 1:详细情况详见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注 2:详细情况详见三、(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注 3:已确定用途的超募资金情况详见三、(五)超募资金使用及置换情况。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加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本公司制定了《成都红旗连锁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要

求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

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于 2012 年 9 月 28 日分

别与浙商银行成都分行营业部、中国光大银行成都玉双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成都高新支行、中信银行成都人民南路支行以及保荐机构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宏源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以上银行开设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

经相关部门批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银万国”)以换股方式吸

收合并宏源证券,申银万国作为合并后的存续公司以原申银万国和宏源证券的全部证

券类资产及负债出资设立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根据重组方案,申万宏源证券有限

公司设立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承销保荐公

司”)和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申万承销保荐公司设立后,公司、开户银行与

申万承销保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本公司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证券监管法规、

《管理制度》以及本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相关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

和使用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名称 账 号 资金余额

浙商银行成都分行营业部 6510000010120100403678 758,655.55

中国光大银行成都玉双路支行 78260188000276871 23,748,679.03

专项报告 第2页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开户银行名称 账 号 资金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支行 51001406137051518942 1,478,168.49

中信银行成都人民南路支行 7411810182200107131 301,746,814.69

合 计 327,732,317.76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信息化系统改造项目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通过该项目实施,可

以提高本公司系统数据处理能力和安全运行能力,提升管理水平,为未来连锁业务的

进一步拓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变更三次,涉及金额为人民

币 26,918.65 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包括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

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的 30.28%。具体变更项目情况如下:

1、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超

市扩建技术改造项目”募投项目调整的决议。公司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50,500 万元在

绵阳、眉山、内江、资阳、德阳、自贡、乐山 7 个城市开设门店 352 家;在成都及其

周边地区开设门店 576 家。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为

21,100.57 万元,开设门店 555 家。

通过进一步市场调研,公司发现德阳、资阳、眉山等城市的连锁零售行业集中度相对

较低,竞争对手实力较弱,且商业地产租金较低,在上述地区开设新门店具有成本优

势,因此公司适当调整了原开店计划,将原计划尚剩余的开店计划调整为在成都市区

及郊县、德阳、内江、眉山、资阳等城市开设新门店 170 家,投资金额 5,064.86 万元。

本次调整前后“超市扩建技术改造项目”开设门店情况对比如下(数量单位:个):

截至 2013 年 调整后 2014

原募投项目计划

区 域 12 月 31 日完 年计划开设门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3 年合计

成门店数 店数

成都市 221 174 181 576 534 121

德阳市 38 23 15 76 12 12

绵阳市 39 28 18 85

专项报告 第3页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截至 2013 年 调整后 2014

原募投项目计划

区 域 12 月 31 日完 年计划开设门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3 年合计

成门店数 店数

自贡市 16 11 11 38

内江市 10 7 8 25 10

乐山市 20 15 15 50

眉山市 14 10 3 27 5 12

资阳市 20 15 16 51 3 15

其他 1

合 计 378 283 267 928 555 170

注:项目调整后,将不再区分新开超市类别。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金额合计 24,334.57 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27.37%。

2、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超

市扩建技术改造项目”和“信息化系统技术改造项目”调整的决议,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调整“超市扩建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地点

公司根据“超市扩建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进度对该项目未完成部分的门店的开设地

点进行调整,将绵阳市纳入新开门店建设区域,对募投项目中 30 家门店的实施地点

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超市扩建技术改造项目”的投资金额及门店开设家数不变。

本次调整前后“超市扩建技术改造项目”2014 年拟开设门店情况对比如下(数量单位:

个):

2014 年 1-10 月实际开设 调整后 2014 年计划开设

区 域 2014 年计划开设门店数

门店数 门店数

成都市 121 112 144

德阳市 12 3 7

绵阳市 - - 7

自贡市 - - -

内江市 10 2 2

乐山市 - - -

眉山市 12 2 2

资阳市 15 8 8

其他 - - -

合 计 170 127 170

专项报告 第4页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调整“信息化系统技术改造项目”部分建设内容

自上市以来,公司加大了软件的自主开发,节约大量开支。另外,因公司拟对所属配

送中心统一升级改造,原“信息化系统技术改造项目”中的郫县红光配送中心部分项目

未进行实施。

根据信息化建设和运营情况,公司对“信息化系统技术改造项目”进行调整,终止部分

建设内容,后续投资金额减少至 1,067.31 万元,建设期限不变。

本次调整前后“信息化系统技术改造项目”还需投入金额对比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人

民币元):

区 域 原计划拟投入金额 原计划还需投入金额 调整后还需投入金额

总部信息中心及各门

30,800,000.00 19,922,579.57 10,473,129.97

店信息化

郫县红光配送中心信

4,980,000.00 4,421,090.00 200,000.00

息化建设

合 计 35,780,000.00 24,343,669.57 10,673,129.97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金额合计 1,367.05 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1.54%。

3、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超市

扩建技术改造”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决议。鉴于公司“超市扩建

技术改造”募投项目已完成,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

则,公司拟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相应利息、理财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

常经营活动。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金额合计 1,217.03 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1.37%。

(四)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本公司先行投入自筹资金 14,997.73 万元,此事项已经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于 2012 年 9 月 14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2]

第 113953 号《鉴证报告》。《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自筹资金的议案》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同意

置换。置换工作已于 2012 年 9 月实施完毕。

(五) 超募资金使用及置换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88,906.60 万元,与预计募集资金 61,632.62 万元相比,超募

资金 27,273.98 万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

专项报告 第5页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收购成都市互惠超市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公司先以自有资

金收购成都市互惠超市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待公司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

后(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26 日使用超募资金用于购买成都银行理财产品,该项理财

产品将于 2015 年 12 月 25 日到期),公司以超募资金(包括利息和投资收益)置换自

有资金。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超募资金专户余额 301,746,814.69 元,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26 日使用超募资金 300,000,000.00 元(包括利息和投资收益)购买成都银行理财

产品,该项理财产品于 2015 年 12 月 25 日到期,收到 15,711,781.00 元投资收益于 2016

年 1 月 11 日存入超募资金专户,截至 2016 年 1 月 12 日的超募资金专户余额为

317,458,595.69 元。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上述项目已使用自筹资金计人民币 306,953,339.73 元。其

中,支付转让款人民币 193,013,016.24 元、代成都市互惠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原股东等

垫 付 费 用 39,940,323.49 元 、 代 成 都 市 互 惠 超 市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偿 还 银 行 借 款

74,000,000.00 元。此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定,并于 2016

年 1 月 13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 810002 号《鉴证报告》。《关于使用超募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同意置换,置换工作已于 2016 年 1 月 27 日实施完毕。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超市扩建技术改造”募投项目已完成,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同意,公司使

用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相应利息、理财收益等,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项 目 超市扩建技术改造项目(万元)

计划投入金额 50,500.00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已投入金额(含预估) 24,854.52

项目节余金额 25,645.48

加:银行利息收入 1,138.22

加: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收益 1,960.65

减:手续费支出 0.46

募集资金节余净额 28,743.89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支出为 249,484,014.75 元,银行利息收入和投资

收益共 42,888,365.60 元,手续费支持为 4,840.50 元,实际节余金额为 298,399,510.35

元,已转出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相应利息、理财收益共计 297,640,854.80 元,该项

专项报告 第6页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758,655.55 元。

四、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在未通知保荐机构的情况下,于 2015 年 12 月 18 日将募投资金账户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支行 51001406137051518942 当天到期的 3 个月定期存款

2,000.00 万元转入了公司自有银行户;募集资金专户存放银行亦未按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人员 1 月 18 日进场后发现了该行为,经核查该行为系曹代钧 2015

年 12 月入岗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存放制度了解不够全面,在操作中误将募集资金专

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支行(账号:51001406137051518942)3 个月

到期的定期存款 2,000.00 万元于 2015 年 12 月 18 日转入了自有账户(开户行:建行

成都高新支行,账号:51001406137050647608),公司财务主管人员陈慧君亦在监督

审批上未及时予以纠正。该自有账户系公司基本账户,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

该笔款项在转入自有账户时没有用作保证金支出、贷款支出等其他用途,此操作方法

违反了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制度,保荐机构持续督导人员要求公司立即进行整改将相

关款项转回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20 日划回,该事项未产生不利后果。

公司对此出具了相关情况说明,相关责任人认识到了错误,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监管

力度,确保不再出现类似情况。

五、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2 月 17 日批准报出。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2月17日

专项报告 第7页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

募集资金总额 88,906.60 1,563.83

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6,918.65 32,290.51

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0.28%

是否达 项目可行

是否已变更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 本年度实现的

本年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到预计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项目(含部 承诺 投资总额 入金额 投入进度(%) 效益

投入金额 用状态日期 效益 生重大变

分变更) 投资总额 (1) (2) (3)=(2)÷(1) (注)

承诺投资项目

1. 超市扩建技术改造项目 是 50,500.00 26,165.43 500.74 24,948.40 95.35 2014 年 12 月 4,961.94 否 否

2. 超市经营设施技术改造项目 否 7,554.62 7,554.62 721.08 5,603.41 74.17 2015 年 8 月 1,537.90 否 否

3. 信息化系统技术改造项目 是 3,578.00 2,210.95 342.01 1,738.70 78.64 2015 年 4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61,632.62 35,931.00 1,563.83 32,290.51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 计 61,632.62 35,931.00 1,563.83 32,290.51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超市扩建技术改造项目”募投项目调整的决议,变更金额为 24,334.57 万。项目投资规模较募集前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承诺投资金额和实施地点发生变化,项目实际开设门店数量减少、部分门店实施地点发生变化,因此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2、“超市经营设施技术改造项目”由于改造面

积未达到预计改造面积,因此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 27,273.98 万元,经 2015 年 7 月 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收购成都市互惠超市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权,公司先以自有资金收购标的公司股权,待公司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后(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26 日使用超募资金用于购买成都银行理财产品,该项理财产品于

2015 年 12 月 25 日到期),公司以超募资金(包括利息和投资收益)置换自有资金。

2014 年 2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超市扩建技术改造项目”进行了调整,同意公司于 2014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50,648,613.60 元在成都市及周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城市开设门店 170 家。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超市扩建技术改造”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地点调整的议案》,同意对“超市扩建技术改造”募投项

目中的 30 家门店实施地点进行调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先行投入自筹资金 14,997.73 万元,置换工作已于 2012 年 9 月实施完毕。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超市扩建技术改造”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净额 29,839.95 万元。资金节余原因为公司通过对项目的调整,加强对项目费用的管理,相应减少部分开支。

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8 日将募投资金账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支行 51001406137051518942 当天到期的 3 个月定期存款 20,000,000.00 元转入了公司自有银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行户,于 2016 年 1 月 20 日划回。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在未通知保荐机构的情况下,于 2015 年 12 月 18 日将募投资金账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支行 51001406137051518942 当天到期的 3 个月定期存款 2,000.00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万元转入了公司自有银行户;募集资金专户存放银行亦未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时通知保荐机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人员发现后要求公司转回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20 日划回。

注:超市经营设施技术改造项目涉及的门店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根据门店改造后增加的销售收入及与之相关的其他业务收入、增加的销售成本、增加的装修费摊销、新设备折旧

费等费用及税金情况计算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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