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16-011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
业银行发行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项,
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并同意公司在有效期内可在此额
度内滚动使用。详细内容参见 2016 年 2 月 18 日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的行为。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943 号)核准,公司于 2012 年 8 月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8.76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3,8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4,893.40 万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8,906.60 万元,超募资金 27,273.98 万元。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增资进行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2]第 113887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已于 2012 年 8 月 31 日全部到位,本公司对募集资金
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88,906.60 万元,与预计募集资金 61,632.62 万元
相比,超募资金 27,273.98 万元。
二、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概述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加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本公司制定了《成
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
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募集资金到位后,
本公司于 2012 年 9 月 28 日分别与浙商银行成都分行营业部、中国光大银行成都
玉双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支行、中信银行成都人民南路
支行以及保荐机构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源证券”)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以上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经相关部门批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银万国”)以
换股方式吸收合并宏源证券,申银万国作为合并后的存续公司以原申银万国和宏
源证券的全部证券类资产及负债出资设立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根据重组方案,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设立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申万承销保荐公司”)和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申万承销保荐公司设
立后,公司、开户银行与申万承销保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
议。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超市扩建技术改造项目 50,500.00 26,165.43 24,948.40
超市经营设施技术改造项目 7554.62 7,554.62 5,603.41
信息化系统技术改造项目 3578.00 2,210.95 1,738.7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61632.62 35,931.00 32,290.51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变更三次,涉及金
额为人民币 26,918.65 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包括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利
息收入及理财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的 30.28%。具体变更项目情况如
下:
(1)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对“超市扩建技术改造项目”募投项目调整的决议。公司原计划使用募集资
金 50,500 万元在绵阳、眉山、内江、资阳、德阳、自贡、乐山 7 个城市开设门
店 352 家;在成都及其周边地区开设门店 576 家。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该
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为 21,100.57 万元,开设门店 555 家。
通过进一步市场调研,公司发现德阳、资阳、眉山等城市的连锁零售行业集
中度相对较低,竞争对手实力较弱,且商业地产租金较低,在上述地区开设新门
店具有成本优势,因此公司适当调整了原开店计划,将原计划尚剩余的开店计划
调整为在成都市区及郊县、德阳、内江、眉山、资阳等城市开设新门店 170 家,
投资金额 5,064.86 万元。
(2)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对“超市扩建技术改造项目”和“信息化系统技术改造项目”调整的决
议,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a)调整“超市扩建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地点
公司根据“超市扩建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进度对该项目未完成部分的门
店开设地点进行调整,将绵阳市纳入新开门店建设区域,对募投项目中 30 家门
店的实施地点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超市扩建技术改造项目”的投资金额及
门店开设家数不变。
b)调整“信息化系统技术改造项目”部分建设内容
自上市以来,公司加大了软件的自主开发,为公司节约了大量开支。另外,
因公司拟对所属配送中心统一升级改造,原“信息化系统技术改造项目”中的郫
县红光配送中心部分项目未进行实施。
根据信息化建设和运营情况,公司对“信息化系统技术改造项目”进行调整,
终止部分建设内容,后续投资金额减少至 1,067.31 万元,建设期限不变。
(3)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超市扩建技术改造”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决议。鉴
于公司“超市扩建技术改造”募投项目已完成,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本
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拟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相应利息、理财收益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4、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完工情况
(1)超市扩建技术改造项目,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超市扩建技术改造”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决议。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相应利息、理财收益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2)超市经营设施技术改造项目,计划使用 7,554.62 万元募集资金对经营
效益较好、运营时间超过三年的门店进行分批改造。该项目已于 2015 年 8 月 31
日完工。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对“超市扩建技术改造项目”和“信息化系统技术改造项目”调整的决议,
根据信息化建设和运营情况,公司对“信息化系统技术改造项目”进行调整,终
止部分建设内容,后续投资金额减少至 1,067.31 万元,建设期限不变。该项目
已于 2015 年 4 月 30 日完工。
5、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88,906.60 万元,与预计募集资金 61,632.62 万元
相比,超募资金 27,273.98 万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收购成都市互惠超市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
公司先以自有资金收购标的公司股权,待公司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后(公
司于 2014 年 12 月 26 日使用超募资金用于购买成都银行理财产品,该项理财产
品将于 2015 年 12 月 25 日到期),公司以超募资金(包括利息和投资收益)置换
自有资金。
6、 募集资金余额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如下(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总额 938,000,000.00
减:发行费用 48,934,000.00
募集资金净额 889,066,000.00
减: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322,905,125.32
加: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 79,231,021.38
减: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手续费支出 18,723.50
减: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转出结余募集资金 297,640,854.80
减:2015 年 12 月 18 日转出募集资金(注 1) 20,000,000.00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27,732,317.76
其中:节余募集资金余额(注 2) 758,655.55
已确定用途的超募资金(注 3) 301,746,814.69
可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25,226,847.52
期后回款金额 35,711,781.00
其中:2016 年 1 月 20 日划回募集资金(注 1) 20,000,000.00
2016 年 1 月 11 日划回超募资金投资收益(注 3) 15,711,781.00
注 1: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8 日将募投资金账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
支行 51001406137051518942 当天到期的 3 个月定期存款 20,000,000.00 元转入了公司自有
银行户,于 2016 年 1 月 20 日划回。
注 2:“超市扩建技术改造”募投项目已完成,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同意,
公司使用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相应利息、理财收益等,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转出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相应利息、理财收益共计 297,640,854.80
元,尚待转出的节余募集资金余额为 758,655.55 元。
注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收购
成都市互惠超市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公司先以自有资金收购,待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到期后置换。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自有资金,置换工作已于 2016 年 1 月 27 日实施完毕。
三、 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求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市扩建技术改造项
目”、“超市经营设施技术改造项目”、“信息化系统技术改造项目”进行调整,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分别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8 月 31 日、2015 年
4 月 30 日完工,尚有部分募集资金结余。其中,经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超市扩建技术改造项目”节余资金已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因公司发
展需要,公司尚未制定“超市经营设施技术改造项目”、“信息化系统技术改造
项目”结余资金具体使用计划,上述募集资金目前处于闲置状态。使用该闲置募
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能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
投资回报。
四、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 投资目的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完工,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
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本次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
金项目的正常实施。
2、 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
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 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4、 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
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生主体、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
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五、 投资风险、风险控制措施及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 投资风险
(1) 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
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
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 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 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
(2) 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
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 独立董事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5)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3、 对公司日期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以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
的正常开展。且通过适度的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
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 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2014 年 12 月 26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人民币 50,000
万元购买了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顺支行发行的成都银行“芙蓉锦城.金芙蓉”
机构专属 2015 年 1 号人民币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 2015 年 12
月 25 日到期。
2、2015 年 2 月 6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人民币 9,200 万元
购买了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天府理财之“增富”机构理财产品
(ZFJ15012)红旗专享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 2015 年 8 月
6 日到期。
3、2015 年 2 月 6 日,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 15,000 万元购买了成都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天府理财之“增富”机构理财产品(ZFJ15011)
红旗专享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 2015 年 8 月 6 日到期。
七、 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
财产品的意见
1、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及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
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
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择机理财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的情形。
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
2、监事会发表的意见
监事会全体成员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
银行发行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有效控制风险的
前提下,能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本次红旗连锁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规定。
本次红旗连锁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使用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批准,全体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本保荐机构对红旗连锁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八、 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专项核查意见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