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南方轴承 证券代码:002553 公告编号:2016-004
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6年2月4日以书面、电话和
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
本次会议于2016年2月17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
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羊文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全文及摘要》并提出审核意见。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
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
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结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内容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
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
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表决情况:因公司监事会2名成员羊文锦、朱晨均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
2名关联监事均回避表决,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并提出审核
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关于上市公司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
有人条件,符合《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的持有人范围,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情况:因公司监事会2名成员羊文锦、朱晨均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
2名关联监事均回避表决,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六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