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 B 公告编号:2016-023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6 年 2 月 17 日,公司七届四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
司石家庄旭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提
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石家庄旭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
新光电”)为了产线建设,向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申请了余额为 9.9 亿元长
期项目贷款,贷款到期日为 2022 年 4 月 11 日,利率为当期贷款基准利率。公司
同意为上述贷款的本息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
定,该保证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石家庄旭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号:91130101694655991k
住所:石家庄高新区珠江大道 377 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李青
注册资本:壹拾玖亿零陆佰万元整
经营范围:光电显示玻璃基板产业投资、建设、生产、运营;机械设备、电
子产品的设计及销售;提供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经营的除外。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324,519.86 万元,净资产 196,656.86 万
元;营业收入 16,245. 40 万元,净利润 3,923.03 万元。资产负债率 39.40%(以上
数据已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 9.9 亿元。
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旭新光电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产品为第 5 代 TFT-LCD 玻璃基板,是公司
五大重要的产业基地之一,为了支持旭新光电的生产及发展,增强其综合实力,
保证其可持续发展,董事会同意为旭新光电向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申请的余
额为 9.9 亿元长期项目贷款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 563,000.00 万元(含本次
担保 99,0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9.32%;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的担保总额为 563,000.00 万元(含本次担保 99,0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9.32%。截至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七届四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