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则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资料的同时,并就有关问题
向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询问,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
客观的立场,现就<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事宜,未发现公司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
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
情形。
2、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
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和
风险共担机制,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
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4、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同意将员工持股计划有关内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下转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期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罗光缉 卢光伟 李水兰
2016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