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6-001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顺利通过高新技术企
业复审,于近日取得了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
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F201532000375),
发证日期为 2015 年 8 月 24 日,认定有效期为三年。
根据相关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通过后当年起三年内(2015 年至 2017 年)
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
税。
鉴于公司 2015 年已根据相关规定暂按 15%的税率预缴了企业所得税,因此本
事项不会对公司 2015 年已披露的定期报告中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