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通股份: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2-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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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99 证券简称: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7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2月1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2月15日-2016年2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2月16

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16年2月15日15:00至2016年2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三路18号公司四层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栗延秋副董事长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76,074,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56.351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76,074,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56.351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

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了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表决结果

如下:

审议通过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76,07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数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0 股。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

2、负责人:夏蔚和;

3、见证律师:陈沁、徐非池;

4、结论性意见: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期披露的《关于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六、备查文件

1、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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