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9 证券简称:凯迪生态 编号:2016-18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 2 月 4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 2016 年 2 月 19 日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公告了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地点、
审议议题等相关事项。
2016 年 2 月 6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阳光凯迪新
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凯迪”)《关于增加凯迪生态环
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该函件的内容为:鉴于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 2015 年 10
月 30 日《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
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公告》中公开披露了本次发行 A 股股票对公
司即期回报的影响和应对措施。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15 年 12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
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规定的要求,为保障中
小投资者利益,凯迪生态应对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
取填补措施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阳光凯迪提议将《关于修订非公开
发行股票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议案》作为临时议案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第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
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
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经公司董事会审核,阳光凯迪现持有公司股份 559,293,123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37.11%,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提案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阳光凯
迪的本次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的具体内容详见于 2016 年 2 月 1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非公
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公告(更新后)》(公告编号
2016-16)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2 月 4 日发出
的《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其他事
项均未发生变更。增加临时提案后的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同日披露的
《 关 于 召 开 2016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通 知 》 ( 公 告 编 号
2016-15)。
特此公告。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