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昊生物: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2-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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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38 证券简称:冠昊生物 公告编号:2016-012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 年 7 月 8 日,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冠

昊生物”)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5-033),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冠昊生物;证券代码:300238)

实施停牌。停牌期间,公司与交易对手方珠海市祥乐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

海祥乐”),签订了《股权转让意向书》。鉴于珠海祥乐完成约定条件尚需一定期

间,为保障投资者交易权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5 年 7 月

17 日(星期五)上午开市起复牌。

截至 2015 年 11 月 11 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手方承诺事项已经基

本完成,经初步判断,本次交易标的金额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公司将继续推

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并已聘请了相关中介机构。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8),并于 2015 年 11 月 12 日(星

期四)开市起停牌。经核实,该事项已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19 日,2015 年 11 月 26 日,2015 年 12 月 3 日分别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5-059,2015-060,2015-061),于 2015 年 12 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2),于 2015 年 12 月

17 日,2015 年 12 月 24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63,2015-064,2015-074,

1

2015-075),于 2016 年 1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6-001),于 2016 年 1 月 14 日,2016 年 1 月 21 日,2016 年 1 月

28 日,2016 年 2 月 4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16-004,2016-005,2016-006,2016-009)。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27 日

召开的第三届董事第十二次会议、2016 年 2 月 15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申请延期复牌的议案》。内容详见中国证

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重组标的资产为珠海祥乐的全部股权,交易方式为拟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冠昊生物将持有珠海祥乐

100%的股权。珠海市祥乐医药有限公司是一家眼科领域的品牌运营商,具备较为

完善的国内眼科领域营销系统,主营业务为人工晶体的进口和销售。近两年以来,

受益于新农合政策的落实和完善,人工晶体行业发展迅速,其主要客户遍布全国。

珠海祥乐经过多年的发展,在国内眼科领域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营销渠道,拥有美

国爱锐人工晶体在中国的独家代理权,且正在计划引进新产品,具有长远的发展

空间和较强的盈利能力。本次交易有助于上市公司形成新的盈利增长点,进一步

提升盈利水平,确保公司主业与外延式扩张取得良好的协同效应。本次收购完成

后,上市公司可以获得珠海祥乐的优质经销商资源,提升冠昊生物在眼科领域的

市场影响力,同时还可以利用上市公司的资金优势和品牌优势,为珠海祥乐的发

展提供支持。双方的合作,能够使得珠海祥乐在开拓新客户和新的应用领域时获

得更强的品牌优势,使冠昊生物更好的提升上市公司整体的持续盈利能力,符合

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二、停牌期间所做的工作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及有关各方积极高效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

项工作,包括标的公司尽职调查、审计、评估、重组方案的商讨和论证等。但由

于标的公司拥有部分境外资产及境外股权,相关境外资产的审核工作程序复杂,

导致目前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未能全部完成。停牌期间,公司按照《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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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停牌期间上述相关事项的进展

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事项进展。

三、申请延期复牌的情况

公司原计划于 2016 年 2 月 15 日前披露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重大

资产重组草案或报告书及其他文件,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

大资产重组草案或报告书后复牌。鉴于前述进展情况,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顺利进行,防止公司

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

请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2 月 15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 3 个

月。

公司承诺争取于 2016 年 5 月 14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重大资

产重组草案或报告书及其他文件,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大

资产重组草案或报告书后复牌。公司将尽快完成相关工作,并在停牌期间根据相

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

告,直至相关事项确定并披露有关结果后复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

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

司所有信息均以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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