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曼股份:关于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暨公司股票暂不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2-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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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2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预案暨公司股票暂不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筹划

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雷曼股份,证券代

码:300162)自 2015 年 11 月 2 日开市起停牌。2015 年 11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82),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资

产重组事项停牌。2015 年 11 月 27 日、2015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

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89、2015-094)。股

票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

公告。

2016 年 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

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预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并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

施后有关监管事项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

引(2015 年修订)》(深证上〔2015〕231 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需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公司股票自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预案披露之日起继续停牌,待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结果后另行通知复

牌。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在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提交公

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

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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