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8 证券简称:冠昊生物 公告编号:2016-011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6年1月28日和2016年2月4日发出《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详
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一)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2月15日(星期一)下午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萝岗区玉岩路12号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召开
时间:2016年2月15日(星期一)下午15:00。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2月14、15
日;其中,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2月15日(星期一)上
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年2月14日15:00至2016年2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卫建国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卫建国先生主持,公司部
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授权代表共225名,代表股份总数33,934,6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7390%,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1人,所持股份483,778股,占公司总股
1
本的0.195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214人,所持股份33,450,839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13.5431%。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情况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申请延期复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883,4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91%;
反对2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42%;弃权29,40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66%。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
果:同意33,673,4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82%;反对2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46%;弃权2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0872%。
按证券监管相关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知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
人朱卫平先生均未参与本次投票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指派李彩霞律师、邹志峰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
如下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
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若干规定》、《规范
运作指引》、《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冠昊生物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出具的《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关于冠昊生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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