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大高新:关于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2-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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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工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6-006

关于对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 年 1 月 12 日,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对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

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064 号,以下

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就重组进展情况进行明确并予以补充披露。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14 日发布《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及回复的公告》(编号:

2016-004),对问询函进行了回复。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如下:

一、公司在重组过程中与工信部和财政部的沟通和报备过程

1、参照国资发产权[2009]124 号文件的规定以及工信部、财政部的要求并参

考已有案例,2015 年 6 月 8 日公司控股股东工大高总将《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全套申请文件报给了哈尔滨工业大学。

2、2015 年 9 月,哈尔滨工业大学向工信部报送了《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全

套申请文件。

3、2015 年 10 月,工信部完成对前述文件的审批,并将相关材料转报至财

政部。

4、财政部收到工信部递交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全套文件后,于 2015 年 11

月 9 日要求工大高总经哈尔滨工业大学向工信部、财政部逐级报送《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方案》等全套申请文件。

5、2015 年 11 月 20 号,工大高总向哈尔滨工业大学报送了《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方案》等全套申请文件。

6、2015 年 12 月 2 号,哈尔滨工业大学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等全

套申请文件报给了工信部。

7、2015 年 12 月 21 号,工信部已按流程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等全

套申请文件向财政部进行了转报。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财政部正在履行对《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等全套申请文件的审批流程。

二、公司尚未获得国资主管部门批复的原因

根据中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科华”)出具的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的《评估报告》有效期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届满。为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顺利进行,公司委托中科华

对标的资产以 2015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进行了加期评估,并将相关申请文

件向国资主管部门进行了补充申报。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在国资主管部门审批过程中所需流转部门较多、审批

程序较为复杂,且受到春节长假影响,审批时间较长;加之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

标的资产进行了加期评估,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财政部正在履行对《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方案》等全套申请文件的审批流程,公司尚未获得国资主管部门批复。

三、预计取得国资主管部门批复的时间

根据目前审批进展以及公司与工信部、哈尔滨工业大学的沟通情况,公司预

计将于本公告出具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取得财政部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批复。

公司收到财政部和工信部的批复后,将第一时间按照交易所要求履行公告程序。

四、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止审查事项相关的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财政部及工信部尚未做出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的批复。如果公司最终未能取得国资主管部门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批复,则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可能存在终止风险,特此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充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公司将于取得工信部和财政部的批复文件时及时披露批复结果,并每

隔三十日公告一次进展情况,直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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