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1 证券简称:光线传媒 公告编号:2016-009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电影《美人鱼》票房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出品方的
影片《美人鱼》于 2016 年 2 月 8 日零时在中国大陆地区公映,据不
完全统计,截至 2016 年 2 月 14 日 12 时,该影片在中国大陆地区上
映 6.5 天,票房成绩已超过人民币 16 亿元(最终结算数据可能略有
误差),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公司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1 号——上市公司从
事广播电影电视业务》第六条规定,发布此公告。
该影片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票房收入以中国大陆地区各地电影院
线正式确认的结算单为准,公司就该影片取得的财务收入将按照票房
收入分账比例以及公司与其他合作方签署的相关协议的约定进行计
算。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有关
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