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4 证券简称:亚太股份公告编号:2016-021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智能网联汽车合作开发战略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丙方”)与北京汽车研究
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研究总院”、“甲方”)、北京亚太汽车底盘系统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亚太”、“乙方”)于 2016 年 2 月 15 日签署了《智能网
联汽车合作开发战略协议》,现将该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作方介绍
北汽研究总院是北京汽车工业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实现北京汽车工业集团
化发展战略目标、构筑自主研发平台、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打造“北京”汽车自
主品牌而出资组建的独立法人实体。北汽研究总院主要从事汽车整车(包括乘用
车、越野车)、关键零部件的研发及混合动力等新技术的研究。北汽研究总院与
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北京亚太是北京海纳川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海纳川”)
与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联营公司。目前,北京海纳川持有北京亚太 51%的股权,
公司持有北京亚太 49%的股权。北京亚太主要从事研发、生产、制造各类汽车底
盘模块。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总经理黄伟潮先生,董事、副总经理施正堂先生
均担任北京亚太董事,公司与北京亚太存在关联关系。
二、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根据《中国制造 2025》规划,汽车产业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
车作为主要的发展方向。为适应行业发展,抓住智能技术研发的制高点,甲乙丙
三方基于良好的合作和信任,鉴于三方长远发展战略上的考虑,三方决定强强联
合,共同携手,就汽车智能网联技术领域展开全面合作。双方均以优秀的企业理
念与专业性,本着“互惠互利、稳定恒久、优质高效”的合作精神,结成深度的
战略合作关系。现经三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1、合作纲领
1.1 合作宗旨
各方的合作宗旨是通过三方的紧密合作,打造共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
伙伴关系。
1.2 合作目标
各方相信,通过本次战略合作,能够帮助各方进一步提升汽车智能网联技术
的水平和应用能力,实现合作各方未来的市场扩张策略,为各方创造更大的商业
价值。
1.3 合作内容:合作开发智能网联电动汽车样车。
1.3.1 甲方确定乙方为智能网联汽车样车智能驾驶技术应用实施方,丙方为
智能网联技术和相关集成系统产品的提供和技术服务方。
1.3.2 丙方为甲方、乙方提供智能网联技术相关产品研发及技术服务;丙方
的所有技术和产品优先向甲方提供。
1.3.3 甲方在整车技术和整车网络协议等方面为丙方提供合理指导与支援。
1.3.4 丙方在项目开发阶段应每月向甲方、乙方通报研发、试验情况,必要
时根据甲方要求三方召开项目沟通会,便于甲方协调整车项目进度。
上述合作内容,均由三方另行协商并签订具体的合作协议,各方的具体权利
义务由实际签订的合作协议予以约定。
2.本协议项下的合作业务将根据具体合作项目另行签订技术开发合作协议,
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协议的签署,并不阻止或
限制甲方寻求与本协议所约定的合作事项相同或类似的协商与合作。
三、本次合作对公司的影响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智能网联汽车迅速崛起,并引起各国重视。
智能网联汽车是指搭载先进的车载传感、控制器、执行器等装置,并融合现代通
信与网络技术,具备复杂环境感知、智能化决策、自动化控制功能,使车辆与外
部节点实现信息共享与控制协同,从而实现“零伤亡、零拥堵”,达到安全、高
效、节能行驶的下一代汽车。现阶段,公司重点推进新能源汽车电子产品的研发、
布局汽车智能驾驶领域,加快环境感知、主动安全控制、移动互联的智能驾驶领
域布局,打造智能汽车生态圈。本次合作协议的签订是为了合作开发智能网联电
动汽车,该合作协议的签订将切实推进公司智能驾驶技术产业化及新能源汽车电
子产品产业化的应用,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良好的基
础。
本协议项下的合作业务将根据具体合作项目另行签订技术开发合作协议,如
果上述合作项目顺利推进并实现产业化,将会增加公司与北京亚太的关联交易总
额,公司将会根据《公司章程》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进行相关审批及信息
披露。预计该事项对公司 2016 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智能网联汽车合作开发战略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