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要求,
我们对本次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进行了审慎监督,并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1、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倪佳女士、周建华先生、熊辉先生、何立先生为公
司副总裁。
2、经审阅上述高管人员的简历等材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
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
未解除的现象,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管的任职条件。
3、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任职人员的提名、推荐、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
母景平 安树昆
张春生 王海荣
二 0 一六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