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长运:深圳市华嵘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拟股权重组事宜而涉及的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来源:上交所 2016-02-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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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华嵘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拟股权重组事宜

而涉及的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铭评报字[2015]第 2077 号

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Zhong Ming (Bei jing) Assets Appraisal International Co.,Ltd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资产评估报告书

目 录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1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3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5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5

二、评估目的......................................................................................................................7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7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7

五、评估基准日..................................................................................................................8

六、评估依据......................................................................................................................8

七、评估方法......................................................................................................................9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12

九、评估假设....................................................................................................................13

十、评估结论....................................................................................................................14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15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16

十三、评估报告日............................................................................................................17

评估报告附件

1、委托方、被评估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方、被评估单位承诺函

3、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审计报告

4、评估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评估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

6、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承诺函

7、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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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报告书

8、参加本评估项目的人员名单

9、评估结果汇总及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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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一、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

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

内容是客观的,我们的分析、判断和推论,以及出具的报告遵循了资产评估准则和

相关规范,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所提

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

任。

三、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

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四、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而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们已对

评估对象及其而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而涉及

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但无法对评估对象及其而涉及的资产的法律权属

资料的真实性做任何形式的保证;我们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

请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

五、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

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

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六、我们对评估对象的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的专业意见,是经济行为实现的参

考依据,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我们不承担相关当事方决

策的责任。

七、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的评估结论仅限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

的和用途、评估报告使用者,并在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限内使用,因使用不当造成

的后果与我们无关。

八、我们在评估过程中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交

易方式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对评估结论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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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报告书

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对评估结论的影响。我们对评估基准日后有关资

产价值发生的变化不负责任。

九、我们对在已实施的评估过程中不能获悉的评估对象和相关当事方可能存在

的瑕疵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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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报告书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中铭评报字[2015]第 2077 号

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接受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

对深圳市华嵘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拟股权重组事宜而涉及的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

估基准日的市场公允价值进行了评估。

本评估项目的评估对象为深圳市华嵘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

估范围是基准日深圳市华嵘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包括流动资

产、非流动性资产和相应负债。

本评估项目的评估基准日为 2015 年 8 月 31 日。

本评估项目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本次评估以持续使用和公开市场为前提,结合委估对象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

各种影响因素,本项目采用资产基础法对江深圳市华嵘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进行整体

评估。

经实施清查核实、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询证、评定估算等评估程序,得出深

圳市华嵘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8 月 31 日的价值为

2,022.35 万元。

公司资产负债评估具体情况:资产账面值为 3,569.54 万元,评估值为 3,587.38

万元,评估增值 17.84 万元,增值率 0.5%;负债账面值为 1,564.63 万元,评估值

为 1,564.63 万元;净资产账面值 2,004.91 万元,评估值为 2,022.75 万元,评估增

值 17.84 万元,增值率 0.89%。

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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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报告书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C D=C-B E=(C-B)/B×100%

流动资产 1 3,514.89 3,514.89 - -

非流动资产 2 54.65 72.49 17.84 32.64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 -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4 - - - -

长期应收款 5 - - - -

长期股权投资 6 - - - -

投资性房地产 7 - - - -

固定资产 8 29.50 47.34 17.84 60.47

在建工程 9 - - - -

工程物资 10 - - - -

固定资产清理 11 -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12 - - - -

油气资产 13 - - - -

无形资产 14 - - - -

开发支出 15 - - - -

商 誉 16 - - - -

长期待摊费用 17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 25.15 25.15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19 - - - -

资产总计 20 3,569.54 3,587.38 17.84 0.50

流动负债 21 1,564.63 1,564.63 - -

非流动负债 22 - - - -

负债合计 23 1,564.63 1,564.63 - -

净资产 24 2,004.91 2,022.75 17.84 0.89

在使用本评估结论时,特别提请报告使用者使用本报告时注意报告中所载明的

特别事项说明以及期后重大事项。

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

论,应当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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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报告书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中铭评报字[2015]第 2077 号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

规和资产评估准则,采用资产基础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深圳市华嵘商业保

理有限公司拟股权重组事宜而涉及的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8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结果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一)委托方概况

公司名称: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广场南路 118 号

法定代表人: 葛黎明

注册资本:贰亿叁仟柒佰零陆万肆仟元整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 公路客货运输、仓储、集装箱货运、道路清障及停车、汽车修理一

级、货物装卸、汽车摩托车检验、轿车出租、进出口贸易、橡胶制品、汽车零部件、

针纺织品、百货、玻璃仪器、五金交电化工、电子产品、计算机及配件、办公机械、

农副产品、汽车、家具、家属材料、建筑材料的批发、零售、物业管理。(以上项

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二)被评估单位概况

名 称:深圳市华嵘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住 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 1 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

局综合办公楼 A 栋 201 室

法定代表人:方宏生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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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报告书

实收资本:贰仟万元整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保理业务(非银行融资类);财务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计

算机软件开发与销售;物流、供应链管理;供应链管理咨询;国内贸易(不含专营、

专卖、专控商品);从事货物、技术进出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

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股权投资;受托资产管理;从

事担保业务(不含融资性担保业务及其他限制项目)。

根据深圳市华嵘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2013 年 10 月章程显示,其注册资本伍仟万

元人民币,股东名称、出资额和认缴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人民币) 出资比例%

1 张炯龙 3000 60%

2 李晓笙 2000 40%

合 计 5000 100%

根据 2013 年 11 月 18 日该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李晓笙将其持有公司 40%

的股权转让给方宏生。则该公司股东名称、出资额和认缴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人民币) 出资比例%

1 张炯龙 3000 60%

2 方宏生 2000 40%

合 计 5000 100%

资产、财务及经营状况

截止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8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为 3,569.54 万元,负债总额

1,564.63 万元,净资产额为 2,004.92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万元,净利润 69.4 万元。

公司近 2 年及基准日资产、财务状况如下表:

公司资产、负债及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8 月 31 日

总资产 363.22 2,786.47 3,569.54

负债 193.11 807.91 1,564.63

净资产 170.11 1,978.56 2,004.92

2013 年度 2014 年度 2015 年 8 月 31 日

主营业务收入 210.88 415.42

利润总额 -29.89 8.45 90.86

净利润 -29.89 8.45 6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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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委托方、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本评估报告的使用者为委托方,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为被评估单位、经济行为

相关的当事方以及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报送备案的相关监管机构。

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未经评估机构和委托方确认的机构或个人不

能由于得到评估报告而成为评估报告使用者。

二、评估目的

因深圳市华嵘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拟股权重组事宜,故本次资产评估目的是反映

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上述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是深圳市华嵘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范围为深圳市

华嵘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在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委估资产和负债具体项目

及账面金额如下:

项 目 账面价值(万元)

流动资产 3,514.89

非流动资产 54.66

其中:固定资产 29.50

资产总计 3,569.54

流动负债 12,374.34

负债合计 1,564.63

净 资 产 2,004.92

上述资产与负债账面价值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西分所审

计,并出具了报告文号为瑞华赣专审字[2015]第 36010082 号的审计报告。

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依据本次评估目的,确定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

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采用市场价值类型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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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是市场价值类型与其他价值类型相比,更能反映交易双方的公平性和合理性,使

评估结果能满足本次评估目的之需要。

五、评估基准日

(一)本项目资产评估的基准日是 2015 年 8 月 31 日。资产评估中的一切取价标

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二)评估基准日的确定,是委托方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择定的。

六、评估依据

(一)行为依据

1、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与我公司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二)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 年 10 月 27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

2、《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 91 号);

3、《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2

号(2005 年 8 月 25 日);

4、《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委产权

[2006]274 号);

5、《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财政部第 14 号令);

6、《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第 378 号令);

7、《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

政部令第 3 号);

8、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三)准则依据

1、《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04]20 号);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04]20 号);

3、《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会协[2003]18 号);

4、《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中评协[2007]18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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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中评协[2007]189 号);

6、《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中评协[2007]189 号);

7、《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07]189 号);

8、《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07]189 号);

9、《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中评协[2007]189 号);

10、《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1]227 号);

11、《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08]218 号);

12、《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具体准则、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和解释等;

13、其他准则依据等。

(四)权属依据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重要资产购置合同或凭证;

3、其他权属证明文件等。

(五)取价及其他参考依据

1、被评估单位前两年会计报表;

2、评估人员收集的机器设备等市场价格信息;

3、其他参考资料。

七、评估方法

(一) 评估方法的选择

依据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企业价值评估可以采用收益法、市场法、资产基础

法(成本法)三种方法。收益法是企业整体资产预期获利能力的量化与现值化,强

调的是企业的整体预期盈利能力。市场法是以现实市场上的参照物来评价估值对象

的现行公平市场价值,它具有估值数据直接取材于市场,估值结果说服力强的特点。

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

思路。

被评估单位于 2013 年底开始经营,开业初期未正式开展业务故 2013 年为亏损

状态,2014 年处于扭亏为盈状态的临界点,故未来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收益法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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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前提和条件不成熟;而市场法取自现实市场上的参照物,相关案例十分有限也不

便采纳。本次评估目的是股权转让,资产基础法从企业购建角度反映了企业的价值,

能为经济行为实现后企业的经营管理及考核提供依据。故根据本次资产评估的目的、

资产业务性质、可获得资料的情况等,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二) 资产基础法介绍

资产基础法,是以在评估基准日重新建造一个与评估对象相同的企业或独立获

利实体所需的投资额作为判断整体资产价值的依据,具体是指将构成企业的各种要

素资产的评估值加总减去负债评估值求得企业价值的方法。基本公式如下:

净资产评估值=各单项资产评估值之和-负债评估值之和

各类资产及负债的评估方法如下:

1、流动资产

(1)货币资金

按核实后的账面价值确定评估值。

(2)其他应收款项

①对其他应收款项的评估,评估人员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对于有充分依据认

定损失的,按可收回金额确认评估值;除此之外,按核实后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②坏账准备评估值按国家规定评估为零。

③对于虽无充分依据认定损失,但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存在发生损失可能性的款

项,依据相关规定,在应收款项的评估值中不予扣除。而是采用按财务上计算坏账

准备的方法,估计出这部分款项预计损失金额,将此金额在评估报告特别事项中披

露,以提示报告使用人关注此事项。

(3)发放贷款

本评估在对评估基准日贷款余额核实无误的基础上,减去根据贷款风险分类预

计的贷款风险损失,从而确定评估值。

2、非流动资产

(1)固定资产----车辆

① 评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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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评估采用重置成本法,评定估算基本公式为

评估净值=重置成本×成新率

②设备评估值的确定

ⅰ.重置成本的确定

重置成本=汽车销售价格+车辆购置税+其他费用

车辆购置税为车辆不含税价的 10%,其他费用按当地交通管理部门规定计取。

ⅱ.成新率的确定

车辆成新率的确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评估人员对车辆性能、外观、大

修及维护保养等现场情况的勘察,综合确定其成新率。

理论成新率,按年限法成新率与里程法成新率孰低原则确定:

年限法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

里程法成新率=(规定行驶里程-已行驶里程)/规定行驶里程×100%

综上所述,根据孰低原则来确定其理论成新率,然后通过现场勘察车辆各组成

部分现状及查阅有关车管档案,以及市场行情对理论成新率进行修正确定综合成新

率。

(2)固定资产---电子设备

①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采用重置成本法,评定估算基本公式为

评估净值=重置成本×成新率

②设备评估值的确定

ⅰ.重置成本的确定

重置成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费

设备购置价的确定:向设备生产厂家、销售单位询问设备现行市场价格信息,

结合评估人员进行市场调研和收集现价资料,或查阅当期机电报价手册,确定设备

的购置价格。

对于一些难以获得市场价格的家具,采用分类物价指数法评估。对于过时或淘

汰的电子设备按目前市场价格行情进行调整确定。

运杂费及安装费的确定:根据资产具体情况及特点,本次评估的设备多为不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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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或送货上门的电子设备,故取运杂费和安装费为零。

ⅱ.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综合成新率=理论成新率×现场勘察调整系数

其中理论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现场勘察调整系数是评估人员根据现场勘查情况对比设备理论成新率进行调整

的数值。

3、负债的评估

对各项负债进行核实,判断各笔债务是否为被评估单位基准日后实际承担的债

务,债权人是否存在,以评估基准日实际需要支付的负债额来确定评估值。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本项目评估于 2015 年 10 月 19 日开始,至 2015 年 11 月 16 日工作结束。整个

评估工作分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一)评估准备阶段

与委托方洽谈,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对自身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业务

风险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接受委托,签订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明确评估目的、

评估范围、评估基准日;确定项目负责人,组成评估项目组,编制评估计划;辅导

被评估单位填报资产评估申报表,准备评估所需资料。

(二)现场调查及收集评估资料阶段

根据此次评估业务的具体情况,按照评估程序准则和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评

估人员通过询问、核对、监盘、抽查等方式进行实地调查,从各种可能的途径获取

评估资料,核实评估范围,了解评估对象现状,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

(三)评定估算阶段

对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必要分析、归纳和整理,形成评定估算的依据;根据评

估对象、价值类型、评估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选择适用的评估方法,选取相

应的公式和参数进行分析、计算和判断,形成初步评估结果。

(四)编制和提交评估报告阶段

根据各类资产的初步评估结果,编制相关评估说明,在核实确认相关评估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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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资产项目评估结果准确无误,评估工作没有发生重复和遗漏情况的基础上,依

据各资产评估说明进行资产评估汇总分析,确定最终评估结论,撰写资产评估报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资产评估准则和评估机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对评估报告及

评估程序执行情况进行必要的内部审核;与委托方或者委托方许可的相关当事方就

评估报告有关内容进行必要沟通;按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的要求向委托方提交正式

资产评估报告。

九、评估假设

本次评估中,评估人员遵循了以下评估假设:

(一)般假设

1、交易假设

交易假设是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评估资

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交易假设是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一个最基本的

前提假设。

2、公开市场假设

公开市场假设,是假定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资产

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对资产

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公开市场假设以资产在市场上可以

公开买卖为基础。

3、资产持续经营假设

资产持续经营假设是指评估时需根据被评估资产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

规模、频度、环境等情况继续使用,或者在有所改变的基础上使用,相应确定评估

方法、参数和依据。

(二)特殊假设

1、本次评估是以本资产评估报告所列明的特定评估目的为基本假设前提。

2、经济环境稳定假设:是假定评估基准日后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

重大变化,无其他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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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无重大变化假设:是假定国家有关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

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4、无不利影响假设:是假定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委托方

的待估资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5、无瑕疵假设:是假定待估资产无权属瑕疵事项,或存在的权属瑕疵事项已全

部揭示。

6、数据真实假设:是假定待估资产年度财务报告能真实反映待估资产的实际状

况。

7、政策一致假设:是假定被评估单位会计政策与核算方法无重大变化。

当上述条件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当出现与前述假设条件不一致

的事项发生时,本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十、评估结论

经实施清查核实、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询证、评定估算等评估程序,得出深

圳市华嵘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8 月 31 日的价值为

2,022.35 万元。

公司资产负债评估具体情况:资产账面值为 3,569.54 万元,评估值为 3,587.38

万元,评估增值 17.84 万元,增值率 0.5%;负债账面值为 1,564.63 万元,评估值为

1,564.63 万元;净资产账面值 2,004.91 万元,评估值为 2,022.75 万元,评估增值

17.84 万元,增值率 0.89%。

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明细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C D=C-B E=(C-B)/B×100%

流动资产 1 3,514.89 3,514.89 - -

非流动资产 2 54.65 72.49 17.84 32.64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 -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4 - - - -

长期应收款 5 - - - -

长期股权投资 6 - - - -

投资性房地产 7 - - - -

固定资产 8 29.50 47.34 17.84 6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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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报告书

在建工程 9 - - - -

工程物资 10 - - - -

固定资产清理 11 -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12 - - - -

油气资产 13 - - - -

无形资产 14 - - - -

开发支出 15 - - - -

商 誉 16 - - - -

长期待摊费用 17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 25.15 25.15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19 - - - -

资产总计 20 3,569.54 3,587.38 17.84 0.50

流动负债 21 1,564.63 1,564.63 - -

非流动负债 22 - - - -

负债合计 23 1,564.63 1,564.63 - -

净资产 24 2,004.91 2,022.75 17.84 0.89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一)产权瑕疵事项

被评估单位的承诺:确定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不存在产权瑕疵事项。如资产出

现产权问题,与承做本次资产评估的机构无关。

(二)未决事项、或有事项、法律纠纷等不确定因素

被评估单位的承诺:确定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负债不涉及未决事项、或有事

项、法律纠纷等不确定因素。如出现并对资产价值产生影响,与承做本次资产评估

的机构无关。

(三)重大期后事项

1、在评估基准日以后的有效期内,如果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变化时,应按

以下原则处理:

(1)当资产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数额进行相应调整;

(2)当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且对资产评估结果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

及时聘请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价值;

(3)对评估基准日后,资产数量、价格标准的变化,委托方在资产实际作价时

应给予充分考虑,进行相应调整。

2、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会计报表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

西分所审计,并出具了报告文号为瑞华赣专审字[2015]第 36010082 号的审计报告。

3、本评估结果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而未考虑转让时由于控股权的变化而产生

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第 15页

资产评估报告书

的溢价因素,我们的评估结论仅为本次评估目的服务,即为有关各方在股权转让时

提供价值参考意见,并不作为未来交易时交易价值的保证,在此提示有关交易各方

注意。

4、评估结论是本评估机构出具的,受本机构评估人员的执业水平和能力的影响。

5、本评估结论未考虑评估增减值可能产生纳税义务的变化。

6、 本次评估结论中应交税费的评估值是根据审定后的账面值确定的。应交税

费应以税务机关的税务清算为准。

7、本次评估没有考虑流动性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也没有考虑通货膨胀因素

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

8、本评估结果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而未考虑由于控股权或非控股权的变化而

产生的溢价或折价的因素,我们的评估结论仅为本次评估目的服务,即为有关各方

在股权重组时提供价值参考意见,并不作为未来交易时交易价值的保证。

9、2014 年 11 月 18 日,本公司与深圳市骏业天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业

天公司”)签订编号为 HR04-JYT-20141118 的《国内商业保理合同》,以骏业天公司

对深圳市恒茂明木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茂明公司”)应收账款债权为标的开

展保理业务,发放保理款 200.00 万元,经延期后保理到期日 2015 年 4 月 6 日。因

至 2014 年 4 月 15 日恒茂明公司对保理本金及溢价合计 143.43 万元未予偿还(其中

本金 135 万元),本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7 日向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要求恒茂明公司、骏业天公司以及负有连带责任的保证人王伟媛、杨沛霖、杨

少烈一次性偿还全部欠款本息及相关费用,截至本财务报告报出日该案件正在审理

中。本公司已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冻结了恒茂明公司及连带保证人名下价值 143.43 万元的资产,该案件尚在审理。

2015 年 7 月 6 日,本公司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合同当事人及连带

责任保证人深圳市宏利豪科技有限公司、刘东、袁芬林、罗新纯、刘东菊、蔡新聪、

杨彩虹偿还欠款并支付相关费用,截至本财务报告报出日该项仲裁尚未裁定。

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关注上述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本评估报告只能用于本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同时,本次评估结

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第 16页

资产评估报告书

论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场的原则确定的现行公允市价,

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

等对评估价格的影响,同时,本报告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

自然力和其它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当前述条件以及评估中遵循的持续经营

原则等其它情况发生变化时,评估结论一般会失效。评估机构不承担由于这些条件

的变化而导致评估结果失效的相关法律责任。

本评估报告成立的前提条件是本次经济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并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

(二)本评估报告只能由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评估报告的使

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许可,本评估机构不会随意向他人公开。

(三)未征得本评估机构同意并审阅相关内容,评估报告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

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

除外。

(四)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根据国家现行规定,本资产评估报告结论使用

有效期为一年,自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8 月 31 日起计算,至 2016 年 8 月 30 日止。

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十三、评估报告日

本评估报告正式提出日期为 2015 年 11 月 16 日。

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产评估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第 17页

资产评估报告书

参加评估人员名单

胡 梅 根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蔡 久 团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余 雪 艳 评 估 人 员

张 洲 评 估 人 员

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资产评估报告书

注册资产评估师承诺函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受贵公司委托,我们对深圳市华嵘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拟股权重组而涉及的该公

司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 2015 年 8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形成了资产评估报

告。在本报告中披露的假设条件成立的前提下,我们承诺如下:

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

二、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评估业务约定书的约定一致。

三、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的资产进行了必要的核实。

四、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和相关评估规范选用了评估方法。

五、充分考虑了影响评估价值的因素。

六、评估结论合理。

七、评估工作未受到干预并独立进行。

八、评估工作已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

注 册 资产 评 估 师 :

注 册 资产 评 估 师 :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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