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07 股票简称:中国国贸 编号:临 2016-001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1 月 2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文件,
并于 2016 年 2 月 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六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应出席董
事 12 人,实际出席 12 人,会议出席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为满足国贸三期工程 B 阶段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以国贸三期工程 B 阶段项目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及 B 阶段在建工程作为抵
押担保,向由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牵头组成的银团申请 33 亿元人民币长期借
款,借款期限为 15 年。同时,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
在审议批准的抵押资产范围内,就抵押物明细作出相应决议,以办理抵押登记。
为此,公司六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分别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
过以下决议:
根据国贸三期工程 B 阶段项目建设进展及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以“抵
押物清单”中所列国贸三期工程 B 阶段项目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及 B 阶段在建工程
作为抵押担保(“抵押物清单”如附件),向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
分行作为牵头行组成的银团申请不超过 28 亿元人民币借款,借款期限为 15 年,
抵押权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2 月 5 日
附件:
抵押物清单
抵押物 抵押面积
权属证书 座落
名称 (平方米)
京朝国用(2014 出) 朝阳区建外大街 1 号 8,533.72
第 00225 号 (国贸三期工程 A、B 阶段)
京朝国用(2013 出) 1,361.70
朝阳区光华路丙 12 号
国有土地 第 00411 号
使用权 京朝国用(2006 出) 朝阳区建外大街一号 6,265.82
第 0401 号 (国贸三期工程 C 阶段)
16,161.24
小计
国贸三期工程 B 阶段 201,975.68
在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