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粤高速 A 、粤高速 B 证券代码:000429、200429 公告编号:2016-005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关于核准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广东省高速
公路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
可【2016】230 号),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已
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批复内容如
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发行 32,372,298 股
股份、向广东省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发行 452,582,632 股股份购买相关
资产。
二、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324,165,029 股新股募集本次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三、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照
报送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七、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
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要求和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
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事宜,并
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