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16-002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1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
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16 年 2 月 4 日以通讯方式召
开了会议。应参加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董事 7 人,占应到董事人数的 100%,没
有董事授权委托他人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傅勇国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列席了
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投票表决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经会议讨论形成如
下决议: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正,
修正内容如下:
1、《公司章程》原条款:“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45,163,588 元。”
现修改为:“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21,900,303 元。
2、《公司章程》原条款:“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445,163,588 股,公
司的股本结构由国家股和普通股构成。其中,国家股 156,790,098 股,占公司股
本总额的 35.22%,由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普通股 288,373,490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64.78%。”
现修改为:“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521,900,303 股,均为普通股。”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一六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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