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天玑科技
股票代码: 300245
信息披露义务人:陆文雄
通讯地址:上海市桂林路 406 号 2 号楼 11 楼
邮编:200233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 2016 年 2 月 5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第 15
号》”)及相关法律、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玑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天玑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
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章 释 义 ...........................................1
第二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第三章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3
第四章 权益变动方式 ....................................4
第五章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8
第六章 其他重大事项 ....................................9
第七章 备查文件 ........................................10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1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陆文雄
上市公司、天玑科技 指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股份减少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
元 指 人民币元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陆文雄
性别:男
职务:董事长、总经理
国籍:中国,拥有新西兰永久居住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2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主要是个人投资需要。
二、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转
让其持有的天玑科技股份的可能,并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3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股份变动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卖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陆文雄先生持有天玑科技股份40,305,720
股,占当时上市公司股份总数181,966,460股的22.15%。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天玑科技46,884,046股,占
目前上市公司股份总额272,680,395股的17.19%,该部分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
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的情况。
(注:2015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离职激励对象陆
宝齐、田毅2人已获授但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33,25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上述限制性
股票的注销事宜已经于2015年5月19日完成。公司股本由181,966,460股变更为181,833,210
股;2015年5月28日公司实施完成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总股本为181,833,210股,分红
后总股本增至272,749,815股;201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
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公司激励对象张家富,邱智斌、胡杨、胡牡丹、
来亮、丁岚、郭立强、陶凯、冯俊雷、宣治已授予但未能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6.942万股进
行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已于2015年11月11日回购注销完成。公司股本由272,749,815
股变更为272,680,395股。)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14 年 12 月 23 日-2016 年 2 月 4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累计出
售 11,476,734 股天玑科技股份,累计减持比例变动达到 4.995%,稀释后的减持
比例为 4.96%。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份数 减持比例
4
(元) (股)
大宗交易 2014 年 12 月 23 日 16.83 3,000,000 1.649%注①
大宗交易 2014 年 12 月 24 日 16.71 1,300,000 0.714%注①
陆文雄
大宗交易 2016 年 2 月 4 日 21.76 7,176,734 2.632%注②
合计 11,476,734 4.995%
[注①]陆文雄先生于 2014 年 12 月 23 日-2014 年 12 月 24 日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减持本公司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 4,300,000 股,合计减持数量占当时公司总股本 181,966,460 股的
2.363%。
【注②】陆文雄先生于 2016 年 2 月 4 日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
计 7,176,734 股,合计减持数量占目前公司股本 272,680,395 股的 2.632%。
2、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 (%) (股) (%)
陆文雄 合计持有股份 40,305,720 22.15 46,884,046 17.19
其中:无限售条 10,076,430 5.54 6,338,461 2.32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30,229,290 16.61 40,545,585 14.87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是指 2014 年 12 月 23 日前所持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是指 2016 年 2 月 4 日后所持股份。
5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深圳交易所系统
买卖天玑科技股份的情况。
6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
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陆文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7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 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上海天玑科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联系电话:021 54278888
联系人: 余美伊
信息披露义务人:陆文雄
2016 年 2 月 5 日
8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 本 情 况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上海市
公司
股票简称 天玑科技 股票代码 300245
信息披露义务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上海市桂林路406
陆文雄
人名称 地址 号2号11楼
拥 有 权 益 的 股 增加 □ 减少 ■ 不变,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份数量变化 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人是否为上市
是否为上市公司
公司第一大股 是 ■ 否 □ 是 ■ 否 □
实际控制人
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
权益变动方式
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
(可多选)
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人 披 露 前 拥 有 本报告涉及的第一笔交易发生日前,信息披露义务持股数量:
权益的股份数
40,305,720,占当时上市公司股份总数181,966,460股的22.15%。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 次 权 益 变 动 变动后持股数量:46,884,046股 ,占目前上市公司股份总额
后,信息披露义 272,680,395股的17.19%;
务人拥有权益
的 股 份 数 量 及 注:权益变动期间,公司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股权激励事项,
变动比例 导致上市公司股份总数增加。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
来 12 个 月 内 继
续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6个月
是 □ 否■
是否在二级市
场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9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是 □ 否 ■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未
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解除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
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 □ 否 ■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
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
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陆文雄
2016 年 2 月 5 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