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2 简称:欣泰电气 公告编号:2016-015 号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2月5日,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财务总
监刘明胜先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刘明胜先生于2016年2月4日,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46,786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比例
(元) (股)
刘明胜 大宗交易 2016-2-4 10.91 246,786 0.144%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股数 股数
名称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份比例
(股) (股)
合计持有股份 987,140 0.575% 740,354 0.431%
其中:无限售条
刘明胜 246,786 0.144% 0 0
件股份
高管锁定股 740,354 0.431% 740,354 0.431%
二、 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 刘明胜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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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 刘明胜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不具有下列情形:
(1)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
(2)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3、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
书》中所载刘明胜先生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及股份锁定承诺如下: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和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持有和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股份;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刘明胜先生所持公司股份中的246,786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25%)
已于2015年3月10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本次减持没有违反股份锁定承诺。
刘明胜先生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未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的百分之二十五。
三、 备查文件
1、刘明胜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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