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罗顿发展 编号:临 2016-008 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于 2016 年 1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和专人送达等方式发
出了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和材料。
(三)本次会议于 2016 年 2 月 4 在北京市三里河路 1 号西苑饭店会议室以
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8 名,实际参加董事 8 名,其中李维董事因工作
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李维董事委托高松董事出席本次会议,并对本次会
议需表决的十项议案均投赞成票。
(五)本次会议由高松董事长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事项:
1、同意《关于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
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同意《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
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郭静萍女士、王长军先生和臧小涵女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述职。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了《201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上述两个报告将全文
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同意《关于公司 201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
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同意《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同意《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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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 2015 年末母公司未分
配利润余额为 11,268,346.07 元。2015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
2,516,484.68 元。
根据《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如下:本公司 2015 年度进行利
润分配,按公司 2015 年末总股本 439,011,16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0172 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 755,099.21 元,占 2015 年度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30.01 %。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
本。
公司独立董事郭静萍、王长军、臧小涵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董事会提出的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股东利益、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
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我们认为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的, 符合公司长远利
益,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6、同意《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将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7、同意《关于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财
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支付其 2015 年度报酬的议案》。表决情况
如下: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拟支付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5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计 50 万元(不含差旅费),内
部控制审计费用计 30 万元(不含差旅费)。
公司独立董事郭静萍、王长军、臧小涵发表独立意见,认为:鉴于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
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我
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8、同意《关于制订公司 2016 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的议案》。表决
情况如下: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年度计划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
9、同意《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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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益,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
要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 1.8 亿元购买中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不超过前述额度内,自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一年之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以上投资决策权。
公司独立董事郭静萍、王长军和臧小涵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在风险可控的
前提下,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中短期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的
资金周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临 2016-010 号)。
10、同意《关于召开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详见同日刊
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的《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
2016-009 号)。
上述议案 1、议案 2、议案 4、议案 5、议案 7 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三、上网公告文件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六年二月四日
报备文件: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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