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9 证券简称:天晟新材 公告编号:2016-010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于 2016 年 2 月 5 日上午 8:30 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通知于 2016 年 2 月 2 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监事 3 名,
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的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
规则》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荣健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
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
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0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审议员工
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有
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及其份额
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及其份额分配进行了核查,认
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及其份额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
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