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晟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2-05 18: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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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69 证券简称:天晟新材 公告编号:2016-009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2 月 2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 2016 年 2 月 5

日上午 9:30 分在常州市龙锦路 508 号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海宙召集、主持,应参会董事 7 名,实际参会董事 7

名,其中董事吴海宙、吕泽伟、孙剑、徐奕参加现场会议,独立董事李凤杰、姚

琪、钱炳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

开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海宙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会严格

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参加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履行了保密

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与会董事就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联董事吴海宙先生、吕泽伟先生、孙剑先生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

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竞争力,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定了《常州天晟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

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联董事吴海宙先生、吕泽伟先生、孙剑先生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了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提前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

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计划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

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5、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资产管理机构、资金托管机构的变更

作出决定;

6、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

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法》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规范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

见》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之规定,公司拟

定了《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常州天晟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6年2月22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

议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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