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美尔雅 股票代码:600107 公告编号:2016003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黄石市糖业酒类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2800 万元整
●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贷款利率:年利率 18%
●担保人:由黄石市金虹大厦股份有限公司、黄田毅(黄石市糖业酒类有限责任公司法
人代表)及严彬为该笔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为了有效的运用自有资金,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美尔雅销售有限公
司(“该公司”或“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5 日与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开发区支行、
黄石市糖业酒类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公司客户委托贷款合同》,委托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黄石开发区支行向黄石市糖业酒类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2800 万元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年利率 18%。本项委托贷款将用于借款人补充日常经营活动资金,本期到期一次还清,
利息按月支付。本次公司向黄石市糖业酒类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资金为公司自有资
金。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委托贷款事宜已经公司 2015 年 2 月 4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8 票赞成,1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公
司控股子公司委托贷款相关事项的议案》,其中董事朱世明先生认为委托贷款事项会存在不
确定风险,反对该议案。
二、委托贷款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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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委托贷款对象名称:黄石市糖业酒类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办公地点:黄石市黄石交通路特1号
法定代表人:黄田毅
注册资本:2200万元
主营业务:批发零售预包装食品,初级农产品、饲料添加剂、百货、五金交电、茶具;
普通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7月31日止);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卷烟、
雪茄烟零售。
主要股东:黄田毅(占股99.91%)、严波(占股0.09%)
2、委托贷款对象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黄石市糖业酒类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
批发零售预包装食品,初级农产品、饲料添加剂、百货、五金交电、茶具;普通货运。公司
零售窗口五粮液专卖店和酒类专卖店已成为黄石零售业的明星专卖店,新概念.烟酒茶、五
粮液旗舰店、剑南春专卖店是全省同类店规模最大的专卖店。
3、本公司与黄石市糖业酒类有限责任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
面不存在其他关系。
4、委托贷款对象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总额、资产
净额、营业收入、净利润等;
截止 2015 年 11 月,黄石市糖业酒类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 12,679.43 万元,负债总额
6,875.05 万元,净资产 5,804.38 万元,营业收入 12,083.53 万元。净利润 277.29 万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方基本情况
1、担保企业:黄石市金虹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办公地点:黄石市黄石交通路29号
法定代表人:许清明
注册资本:3799.5963万元
主营业务:销售五金交电、通用设备及配件、通信器材、计算机、小家电、日用杂货、
日用百货、装饰材料、家俱、百货用品、针织纺品、钟表、文化体育用品、服装、鞋帽、皮
件、移动通讯产品、电脑、数码小家电、照相器材、乐器、工艺美术品、非食用农副产土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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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化妆品、黄金首饰、零售烟酒、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经营;移动
电话、电脑、钟表装修;黄金、铂金、钻石、钯金、玉器、银饰品的回收加工销售;眼镜及
验配。
主要股东:黄石市东方商业有限责任公司(占股89.89%)、职工及社会个人出资(占股
2.22%)、黄石市供销合作社合社(占股5.26%)、陈回生(占股2.63%)
担保对象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黄石市金虹大厦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定位为百货
加超市的混合型生活百货店。大厦实行“选、送、退、换、修、改”服务,在社会和顾客中
获得了较高的信誉度和美誉度。先后评为全国商业先进企业、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店、
全国执行物价政策法规最佳单位、湖北省消费者满意商场等。
黄石市金虹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为上述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金虹公司与借款人黄
石市糖业酒类有限责任公司无关联关系。
对象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
收入、净利润等;
截止2015年11月,黄石市金虹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50,657.79万元,负债总额
11,039.23万元,净资产39,618.56万元,营业收入16,034.23万元。净利润580.54万元。
2、黄田毅(黄石市糖业酒类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及严彬夫妇为该笔委托贷款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
四、委托贷款对上市公司包括资金和收益等各个方面的影响
本次委托贷款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运转和相关投资。公司的
委托贷款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委托贷款存在的风险及解决措施
湖北美尔雅销售有限公司与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开发区支行、黄石市糖业酒类有
限责任公司、黄田毅及严彬签订了《公司客户委托贷款合同》、《保证合同》、《个人担保合同》,
并办理了相关连带担保保证手续。
六、上市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贷款金额为 2800 万
元,逾期金额为 0。
特此公告。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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